政法OA系统驻场服务竞价采购招标文件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竞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政法OA系统驻场服务。
2.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竞价。
3.预算金额(元):75000。
4.技术要求、服务要求、验收要求等内容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价采购需求明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获取竞价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文中所指时间皆为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法网(http://www.szszfw.gov.cn/)下载本项目的竞价文件。
四、应答文件提交
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00前。
五、公告期限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1.竞价程序
(1)投标响应。登录深圳政法网(http://www.szszfw.gov.cn/)下载本项目的竞价文件
(2)答疑。投标供应商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拨打电话:18128853878,联系人:王关生。
(3)报价。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武警大厦1611)。
(4)确定竞价结果,采购人按照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5)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在竞价截止后五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发布成交公告。
(6)领取中标通知书。
2.时间安排
(1)投标响应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9日
(2)采购人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
(3)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0:00时
(二)竞价文件主要内容
1.项目竞价文件由竞价公告、竞价采购需求、竞价应答文件三部分组成。
2.竞价采购需求主要包含本项目的具体技术需求、工期等要求。
(三)竞价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及数量。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由采购人按照最低价法,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出现有2家或以上供应商时,由采购人自主选择1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实质性响应标准
对供应商竞价应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评定,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应标将被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
1.报价总价超过总预算,或者报价单价超过预算。
2.供应商响应的交货期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工期、交货期要求。
3.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服务要求不符合本项目公告中约定的服务要求。
4.供应商响应的任意一项技术要求不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明细中约定的技术要求。
5.供应商应答文件中分项报价之和大于其竞价总价的。
(五)合同履约
1.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竞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得违背竞价文件确定的事项。
七、附件
竞价采购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市委政法委
2023年10月19日
附件: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438号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