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徽和口号著作权保护公告
时间:2023-08-29  作者: 来源:本网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会徽和口号著作权保护公告


为加强对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徽和口号的版权保护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1992年2月,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时为深圳市社会治安基金会)登报面向全国有奖征集会徽,于同年4月确认公示,并投入使用。2006年5月,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登报面向全国有奖征集宣传口号,于同年7月确认公示,并投入使用。会徽、口号是基金会重要名片和宝贵精神财富,从确认投入使用之日起,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已对会徽、口号享有著作权。日前基金会已经对会徽以及口号申请著作权登记保护,广东省版权局经过审核业已正式对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会徽和口号予以登记。

二、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徽设计采用“深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汉语拼音(或英文)首写字母S.S.A构成主体图案,由勋带形象构成一个大写的A(安),并与外围圆形(橄榄枝)巧妙地融为一体,构成两个S(深圳、社会)。A呈三角塔形,具有“治安”、“稳定”、“安定”的内涵,A的底部笔画由五角星代替,寓意“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之星”。会徽的主体图案中较长上半园形橄榄枝和园内勋带构成的A形,又形象地构成见义勇为首写“见”字。整个会徽图案既点明了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地域概念和范围,又形象化地突出了本基金会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主题。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口号为:见义勇为 见义智为 见义众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徽与口号的著作权人均为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该会徽以及口号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人身权、财产权、邻接权、衍生产品开发权)属于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所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不得擅自使用本基金会的会徽及口号。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欢迎任何机构和个人举报侵犯本基金会会徽及口号著作权的行为。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接受举报的联系方式为:电话0755-83755876。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的会徽、口号著作权登记证书图案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23年8月20日  



附件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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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徽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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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口号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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