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交通事故预防新模式 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新机制
时间:2019-07-09  作者: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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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保有量344.86万辆,全国排名第7;道路总长约6771公里,每公里车辆密度505辆,全国最高;机动车驾驶人总数为463.7万人,全国排名第7……这是一组截至2019年6月底的数据,数字背后凸显的是人、车、路等交通要素迅猛发展带来的诸多矛盾和道路上的各种隐患。

在严峻的形势和压力之下,深圳交警秉承“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坚持“多位一体”精准发力,实现城市交通管理局面的转变。其中,打造交通事故预防新模式,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新机制,有效地维护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

顶层设计健全交通安全责任监管机制

两辆车发生事故,事故双方最关心的是“谁的责任?”然而,在看似简单的交通事故背后,往往蕴藏着一系列的链条反应。其中,监管不到位便是一双隐藏在事故背后的“推手”。

深圳成立以常务副市长挂帅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建立交安委“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工作机制,压实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以及企事业单位、交通参与者的主体责任“三个责任”,全市各区各街道全部建立交安委及交安办,逐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被纳入;《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章程》中,各区党委政府及26个成员部门的管理、监管责任被明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突出问题治理考核项目计分标准》中,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考评纳入市党政领导班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占比提升至15%;《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中,将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单位列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范畴。

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让交通安全责任监管有了完善的顶层设计。

事故深度调查倒逼责任落实

近年来,深圳交警通过强化监管,压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强力推进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工作,有效倒逼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向源头推进、向行业管理推进、向监管责任推进”的事故防控新模式。

深圳交警深度调查工作切实按照“四个必查”的标准开展,即伤亡事故必查、具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必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查、造成严重交通拥堵的必查。

深度调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排查事故现场安全隐患。对事发现场进行复勘,对于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二是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调查。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调查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涉事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落实、安全管理架构及履职情况、GPS的安全监管、从业人员的入职及再教育培训、车辆的维修保养记录、影响安全营运的隐患排查等。三是对于涉泥头车、危化品车、校车等类型车辆或涉停车场、占道施工等特殊通行区域的亡人事故,应当调查涉事企业履行行业、通行区域要求的相关情况。

自2016年启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机制以来,深圳全市共开展亡人交通事故深度调查801宗,其中办理了刑事案件26宗刑拘57人,罪名具体涵盖了重大责任事故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等;作出行政处罚458宗,涉及重点运输车辆的处罚182宗、行政拘留21宗,35人。

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个行业、警示一个群体,深圳交警的事故深度调查正在从另一个侧面,为城市道路支起安全防护网。

各级交安站成“触角” 协同共治为“良方”

配备工作人员实体化运作,深圳各级交安站如雨后春笋,成为延伸在城市各个重要角落的敏锐“触角”。

目前,深圳建立四类专业交安站。第一类是社区交安站,共1090个,专职人员3270人;第二类是重点企业交安站,包括运输企业交安站、工矿商贸企业和工业园区交安站。如在渣土运输企业场站建立交安站,落实“五步曲”及行驶路线“一张图”等管理措施,像管公交车一样管理渣土车,推动企业自治自律。第三类是占道施工交安站,已建92个,重点管理施工路段、施工车辆和施工工人的交通安全;第四类是客货场站、货运码头交安站,已建32个。

此外,还有学校交安站、停车场交安站等,全市已建各类交安站2451个,工作人员8231人,实现“以点带面、以面成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监管。

预防交通事故,协同共治是良方。

深圳交警推动保险同业公会成立“事故预防专业技术委员会”,建立警保应急救援服务机制,开发“轻微交通事故警保远程查勘定责平台”,实施骗保专项打击;全市591所小学成立“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队,每天守护10万多名学生的交通安全;推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行业协会、道路交通救援行业协会、停车场管理协会、事故预防专业技术委员会、自卸车协会等5个交通安全行业协会;建立道路交通运输“反超联盟”“即时配送行业安全联盟”,实施行业准入、备案管理、行业惩戒等管理制度;通过组建万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建立随手拍举报平台,推动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格局。

隐患治理由末端转向前端

道路上的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是导致事故多发的一项原因。做好隐患的排查治理,可以有效地预防事故发生。深圳交警依托四级交安委办工作机制,建立闭环式排查治理工作模式,推动隐患治理工作从末端管理向前端治理转变。

以“标准+制度”为“纲”。以市级层面制定《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引》、《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及严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总纲,各区建立区级隐患排查标准,构建市区两级“1+N”隐患排查标准。建立交警中队与辖区街道、交警大队与辖区政府和区属各部门、交警支队与市政府和市属各部门的三级交通隐患治理机制,形成“交通隐患属地治理+突出交通隐患上报研究治理”工作方式。将亡人事故隐患排查前置到伤人事故抓起,明确原特区内大队伤人事故警情排查率达到90%,原特区外大队伤人事故警情排查率达到50%,道路隐患发现率达到80%,道路隐患整改率达到80%。上半年开展伤人事故排查隐患1944宗,全部完成整改。

以“科技+社会化”促“行”。搭建深圳交警民意云平台,2019年上半年共收集交通安全隐患问题1.2万宗,及时分类分级跟踪治理。引入社会化、专业化服务,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研究机构建立交通工程师隐患巡查团队。2019年以来,共巡查发现占道隐患2013宗。开展信息化治理,创新占道施工隐患排查模式,为每个大型工点核发带有二维码的橙色占道施工公示牌,建立“一点一码一档”的工点身份档案管理,提升占道施工管理效能和数字化管理水平。

以“指数+督导”闭“环”。通过业务健康指数监督执行环节,深圳交警联合科技公司打造业务健康指数,实时跟踪各辖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任务完成率、事故关联率。通过两级挂牌督办,强力督导隐患治理落实。依托市、区两级交安委办进行挂牌督办,2018年有30余条重点隐患路段和400多个隐患点经过短平快的方式得到快速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微设计微改造”被塑造为“马峦经验”向全市推广。通过“四个是否到位”进行“回头看”检视,对2018年深圳285宗亡人事故“隐患排查是否到位、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深度调查是否到位、责任追求是否到位”逐一开展“回头看”,避免“雨过地皮湿”。

交通事故零死亡,是深圳的愿景目标。深圳交警将不断探寻交通安全的科学治理之路,为市民道路交通出行筑牢安全屏障,撑起生命绿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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