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全省优秀办案团队,这群深圳检察人背后的故事
时间:2023-02-24  作者: 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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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2023年1月11日,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获评“2022年度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据悉,全省只有5个办案团队获此殊荣。让我们走进这群深圳检察人,了解一下这来之不易荣誉背后的办案故事。

行政检察工作是一项主动性很强的工作。行政检察需要积极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文明履职,才能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检察监督职责,更好地担当起新时代党和国家赋予行政检察的新使命。近年来,坪山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办案团队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新路径,凝聚法治建设合力,努力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三个三”模式,探索行政行为监督新路径

“三种方式”拓展线索来源

从群众来访、联动机制、整治排查中发掘线索。

“三类行政行为”突出监督重点

即突出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为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积累了有益经验。

“三种处理方式”确保监督效果

针对行政行为合法且合理的、合法但不合理的、违法的三种情形,分别提出针对性的监督意见。

机制建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质增效

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机制。在一宗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系列案中,庄某因非法占用林地被罚款18万余元,甲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后,乙区法院因庄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作出查封车辆、冻结账户、限制消费等措施后终结本次执行。该案行政罚款既未能得到全部追缴,且庄某及其名下某土石方公司也无法正常运作,陷入死循环。

区城管局联系坪山区检察院寻求支持,庄某也同时申请监督。办案团队经审查,行政执法行为、法院审查及执行行为皆无不当,但庄某确因经营困难难以一次性履行。检察机关与区城管局、区规土监局协调联动,与庄某、某土石方公司多次沟通,经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当事人认罚悔过,三宗案件罚款分两期支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法院依法解除执行措施,庄某公司恢复正常运作后,多方筹款按时足额履行了协议。

探索全流程监督,尊重行政审判权和行政执法权。在一宗行政处罚纠纷监督案中,涉案民营企业多次对相关行政行为提起多起行政诉讼。检察机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走访等调查手段,全面把握案件情况,找准争议化解的突破点。通过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与双方共同磋商化解争议的具体方案,最终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涉案民营企业撤回了相关起诉,自觉履行了相关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亦纠正了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当之处。该案入选2021年“广东八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建立多元化化解机制。在一宗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中,当事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近百万元的行政处罚,但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履行,法院强制执行阶段因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限制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其工作生活皆受到较大影响,遂申请检察监督。检察机关经调查核实后认为行政处罚及法院的执行审查、执行实施均无不当;但当事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又因行政处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导致其就业选择受限,确实不具备一次性缴清巨额罚款的能力。检察机关召开了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干部等人员参与,对分期履行方案进行评议,促成双方执行和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该案入选深圳市检察机关2021年度“检察听证以及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首创“行政检察+”联动模式

构建多维度监督格局

贯通行政检察+人大监督机制。与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联合签发《关于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联动监督机制。

畅通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与坪山区司法局签署《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多家行政单位会签多个协作意见,实现信息共享常态化、案情通报及时化、案件移送渠道通畅规范化、调查取证便捷高效化。

联通行政检察+审计监督网络。在与区审计局会签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助机制的基础上,注重夯实合作基础,不断拓展协作空间,在行政检察监督领域亦增强了审计监督和检察监督合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

“我们办理的不只是案件,也是他人的人生。把群众事当大事,以求极致的要求,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诉源治理,切实做到司法为民,这也是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的理念。”“2022年度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牵头人、坪山区检察院林加亮检察官说。

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构建“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牵引、以行政非诉执行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为增长点”的行政检察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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