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刘应、黄涛二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详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梁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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