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法院为企业复工护航 成功追讨1300万执行款
时间:2020-03-17  作者: 来源:晶报

晶报讯(记者 刘钢 通讯员 吕静)随着复工潮来临,如何保障安全复工,成为了当前需要优先考虑的事情。近日,宝安法院充分利用多种执行手段成功追讨欠款本息人民币1300余万元,为申请执行人安全复工保驾护航。

2019年10月1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安徽某电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深圳市某机械公司支付欠款人民币1245万元,自2017年6月30日起计付利息至还清款项之日止,安徽某投资公司、上海某机械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上述被执行公司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支付义务。2019年11月29日,深圳市某机械公司向宝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排查,3个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均无大额存款,只有安徽某投资公司有机器设备、房产可供执行,但变现程序繁杂,且异地变现困难重重。临近年关,为了尽快帮助该机械公司追回欠款,宝安法院执行团队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对被执行人制定惩戒、查控等措施。

随后,安徽某投资公司主动联系宝安法院表示愿通过申请贷款的方式支付执行款,请求法院撤销对其的信用惩戒,以保证贷款顺利通过审批,清偿债务。2020年1月13日,安徽某投资公司向宝安法院支付执行款人民币245万元,申请执行人向该院书面申请解除对安徽某投资公司及其法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同时,双方口头约定,安徽某投资公司于2020年2月底支付剩余执行款本息。2月底,安徽某投资公司却迟迟没有支付执行款项,而申请执行人作为生产防疫物资的企业,也急需资金保障复工复产。经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但疫情期间,双方无法见面签订纸质协议,执行法官借助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尝试了电子送达,在线向申请执行人和安徽某投资公司送达了利息通知书,双方均没有异议。3月6日下午,安徽某投资公司向宝安法院支付执行款本息等共计人民币11705050.04元,13日,申请执行人到宝安法院领取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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