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邹倩芸 近日,西九龙站海关缉私部门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深圳海关查获的首宗走私莫达非尼(俗称“聪明药”)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构成走私毒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
2018年9月27日上午,女子李某从西九龙站口岸大厅入境,深圳海关关员在其行李箱内查获疑似精神药品阿莫非尼150粒。海关缉私部门初步鉴定认为,该药品极有可能含有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莫达非尼成分,并迅速将药品送司法鉴定部门作详细检验,确认了上述结论。李某供称,她是从A某的朋友处取到了3盒涉案药品,等过关后将涉案药品交给A某,获得400元人民币的“带工费”。
该案件是深圳海关查获的首宗走私莫达非尼案,2019年1月,海关缉私部门认为该案符合走私毒品罪的认定标准,遂予以刑事立案并对李某执行逮捕。
据了解,莫达非尼是一种觉醒促进剂,被用于发作性嗜睡病、轮班工作睡眠紊乱等疾病的治疗。因其能提高正常人群的中枢兴奋性,在社会上被俗称为“聪明药”。目前有不少家长从海外代购该类药品,认为给孩子吃了“聪明药”上课注意力会更集中。但据专家介绍,服用这一类药物,对正常人来说是很危险的,服用者不但不能变“聪明”,还可能引起头痛、呕吐、过度兴奋、失眠、记忆力下降等诸多副作用,而且药物成瘾风险极高。
深圳海关有关专家表示,莫达非尼等精神类药品是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属于刑法走私毒品罪的打击范畴,香港代购“莫达非尼”等同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切勿以身试法。如确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须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海关审查后,方可携带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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