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D扫描技术首进法庭举证质证
时间:2019-04-26  作者:田语壮 来源: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田语壮 通讯员 肖波)一支虚拟的电子烟映在两块大型显示屏上,根据操作人员的动作自由调转、放大细节。这不是科技展,也不是商务演示,而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现场。25日上午,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首次将3D扫描技术应用于证据展示,此举系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存证、固证、示证体系颠覆性变革迈出的扎实一步。

3D呈现物证:

让法官、原被告、旁听人看得明明白白

25日9时30分,深圳中院在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知名国际烟草企业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Philip Morris Products S.A.)诉佟某洋、深圳市舜宝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外观专利权案。不同于以往,庭上控辩双方出示证据和质证的过程中,没有拿着小小的电子烟分辩是否存在外观侵权,而是面向法庭两边的大屏幕向法官陈述自己的观点。而大屏幕上,则呈现着经3D扫描而来的涉案电子烟造型,每个细节都完整无缺地表现出来,经操作人员调整,按照陈述人的意图调整放大各个细节。如此清晰、直观的呈现方式,不仅让审理人员、原被告及代理人一目了然,更让旁听席的听众自己心里有个判断。

据此案审判长、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卞飞介绍,知识产权案件尤其是专利案件,涉及专利作品的新型设计和结构构造,很多要通过实地观察才能作出判断,这对证物的出示比对尤其是不宜移动的证物的比对具有严格的条件限制。3D扫描技术的出现,为知识产权案件解决证物存放和展示提供了契机。对证物进行3D扫描,法官及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电脑上从各个角度查看证物的细节,极大方便了庭审证物的展示。

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国近期对知识产权审判体系进行了改革,对于部分专利类和计算机软件等重要的知识产权案件要直接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这就对物证上诉移送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小的发明还好,大一些的或不宜移动的物证则有严格的条件限制。3D技术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应用使这一难题迎刃而解,案件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只需要移送一张光盘即可。

引入港籍陪审员:

让粤港澳知识产权接轨更顺畅

此案的另一个亮点,则在于坐在人民陪审员席位的马楚力先生。这是深圳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引入的首位香港籍陪审员。

据审判长介绍,导入港澳籍陪审员,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统一。本案陪审员马楚力具有外观设计印刷背景,他的加入,一方面会对合议庭在认定外观设计是否侵权提供更加专业的意见,同时也会为案件的审理带来香港思维和香港知识。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三种法律制度,不同法律制度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融合,如何借鉴香港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是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港籍陪审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应用,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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