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9-12-20  作者: 来源: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527日至7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8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以最坚强的党性抓整改,确保整改部署到位

市委第三巡察组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市委政法委班子的工作,实事求是指出了政法委班子和政法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委照单全收、全盘接受,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一)统一认识,抓好组织部署。我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促进整体工作取得更大成绩的契机,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812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同志立即召集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对整改工作作出安排;816主持召开委务会,审议通过《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新国同志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履行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三个多月来,委领导班子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四次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跟踪督办整改进度,定期召开整改落实推进会,听取各处室整改情况报告和进度,并在政法委领导班子工作例会上专门汇报整改情况,不断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二)细化方案,压实整改责任。《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征求了市委第三巡察组的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领导、整改步骤、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整改要求等,进一步细化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把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3个问题,分解成51项整改任务,制定了88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进度、完成时限等。各部门严格按照所承担的整改任务,研究整改措施,更新整改进度,落实整改要求,全力保障整改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三)认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全面进行政治体检。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主题教育办批准,92日下午,我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新国同志主持会议,并带头开展对照检查。班子成员逐一作对照检查,相互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建立整改台账,分解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既要强化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形成长久立的机制,确保反馈的情况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抓推进,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目前,5个方面13个问题已全面整改,88条整改措施进展顺利,已完成78项,正在推进中的10项。整改工作期间,建立和完善的制度35项,正在建立的制度3项。

(一)“党的政治建设仍需加强”方面

1.整改“贯彻上级决策不深入”的情况:已完成。

一是抓好政治学习。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紧扣党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理论中心组深入学习研讨,委领导带头发言,其他班子成员逐一谈认识、谈体会,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确保学习取得实效。目前,已安排委务会集体学习23次、多种形式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8次、组织机关党委(扩大)会集体学习12次。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级文件学习贯彻落实的通知》,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做好上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对于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和批示指示,按照“第一议题”制度,及时提请委务会传达学习。对于中央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同志,省委、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及省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同志的讲话和参加的会议精神,分送委领导和业务处室学习贯彻。对于主要部署政法工作或与政法工作密切相关的上级文件,明确分工,抓紧抓好部署事项的落实,重要文件、委领导批示要求跟踪办理结果的文件,纳入督办范围。

三是优化办文流程。推进OA系统升级改造,规范收文办理程序,提高办文速度和准确性。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印发推动全市政法重点工作落实的督办通知,组织开展督办检查,2019年全市政法重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接下来,将对2019年全市政法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并报告市委。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定期抓好重点工作的交办和情况反馈、督查督办工作。

2.整改“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情况:已完成。

1)针对“议事规则未落实”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审议了深圳市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工作方案、深圳市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深圳市政法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办法等重要内容,并按规定发布实施。今年9月,修订了《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运作程序,强化全体会议的职能作用。

二是认真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各项要求,今年已召开委务会议23次,确保“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委务会研究决策。今年7月,修订印发了《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事范围和议事程序,并对会议的组织和落实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全面提高了决策水平。

2)针对“统筹协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仍需加大”问题。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组织召开市扫黑除恶推进会,到各区开展督导检查,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大力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各区各单位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推动本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收官。

二是加强线索核查。组织召开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络员会议,通报全市线索核查办理情况及案件打击惩处情况,指出线索办理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区各单位对照全年目标任务,落实整改线索核查任务。针对存在线索办理进度迟滞、线索核查不够深入等情况,约谈部分重点辖区责任人,进一步推动线索办理进程点对点督导在线索摸排、核查办理中亟待整改的问题,督促抓好落实整改。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既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治堵塞管理漏洞,又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四是提高办案质效。组织公检法等部门召开提升重大涉黑恶案件办理质量推进会,全面查找我市重大涉黑恶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3)针对“平安深圳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平安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要求,成立由新国同志牵头、相关处室参与的调研组,围绕“多部门参与的平安深圳建设机制”课题进行专题调研,结合我市机构改革实际,形成调研报告,拟提请市委成立“市委平安深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是修改完善维稳、综治、反邪教等工作机制和制度,统筹好政法系统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力量,建立平安深圳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项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构建市、区、街道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协调有力的工作体系。

三是全力推动综治立法修订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拟将《综治条例》更名为《平安建设条例》,并形成《深圳经济特区平安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将平安深圳建设工作机制有关内容写入条例当中。

4)针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后劲不足”问题。

一是完善法官、检察官履职监管机制,组织各区和市直政法各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形成了阶段性调研报告,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督机制。

二是统一公检法司办案尺度,保障司法公平公正,推动出台了醉驾刑事案件办案标准。

5)针对“统筹推进政法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力”问题。

一是新国同志带队赴龙岗看守所现场调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工程、验收、资金等问题,积极协调推进龙岗区看守所新所验收、移交等工作,强调新所建设工程在满足监所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尽快完成搬迁。目前,项目工程内容已全部完工,工程验收已基本完成,并通过防雷、消防、环保、节能等全部专项验收。

二是科学编制我市政法事业“十四五”规划,批量解决政法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

3.整改“意识形态工作还需更加强化”的情况:已完成。

1)针对“舆论主导权掌握不力”和“工作前瞻性不足”问题

一是主动策划,形式多样开展主题宣传。今年,我委以宣传新中国70周年辉煌成就为主线,围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为主题讲好深圳政法故事、英模故事。组织策划深圳政法系统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宣传,连续开展“政法群英榜”宣传活动,共推出35个先进典型人物,共刊发报道119篇;主动策划“建设先行示范区,深圳政法在行动”大家谈活动和媒体采风活动,目前刊发原创报道75篇,全网转发345条,被“长安网”“学习强国”等平台转发10余次;积极开展“平安深圳”微视频展播活动,目前共播出36部优秀视频,发动全市政法新媒体矩阵积极转播。

二是加强管理,牢牢把握法学法律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制定出台《深圳法治论坛活动流程指引》,精心选定论坛主题和发言人,确保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导向。运营好深圳市法学会微信公众号,加强全市重大法治活动、法学研究活动报道,加强舆论正面引导。

三是严明纪律,坚决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市委政法委干部职工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媒体“十不准”》,提高全委干部职工政治敏锐性、强化纪律观念。

四是全面排查、掌握底数、加强监管,及时防范化解涉政治领域重大风险。

2)针对“见义勇为基金会影响力未发挥”问题。

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组织领导,分阶段有步骤地积极推进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改革。加强网络宣传平台建设,建立常态化见义勇为宣传机制,大力表彰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修订完善见义勇为人员奖励慰问救助标准,切实帮助见义勇为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引领和培育社会正气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力度不够方面

4.整改“主体责任未压实”的情况:已完成。

一是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制定《市委政法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纪委工作的若干措施》,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与抓政法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督促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调动支部纪检委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

二是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作为委务会、机关党委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必学内容,及时传达学习市纪委、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文件,切实筑牢全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在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内容,督促各支部讲好廉政党课、抓好警示教育。开展廉政提醒活动,在重大节假日前,机关纪委专门印发通知,重申八项规定精神,常敲廉洁自律警钟。

三是抓实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培训,邀请市纪委同志讲授廉政课程。拍摄政法系统警示教育片,对2018年全市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制作成视频供全市政法单位学习使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机关纪委结合政法系统违法违纪案例专门进行警示教育,提醒党员干部时刻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保持清正廉洁形象。

5.整改“干部管理不严格”的情况,已完成。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委务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范涉及干部事项的议事决策议题设置和议事程序。修订《深圳市委政法委关于规范和加强干部职工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严格干部出入境审批和证件集中管理。修订印发干部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抓好干部因私出国(境)报批与请休假审批的有机衔接。修订本委借调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借调人员办理程序,加强借调人员管理,关心借调人员成长进步。制定全委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工作。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督促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干部填报时进行重点提醒,对目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一致的处级干部进行函询。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提醒。推行家访制度,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的了解和监督。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纪律作风和内务管理的通知》,以政令畅通、日常出勤、请销假程序、着装风貌、内务管理为重点,保持常态化检查,着力解决单位中存在的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不严、纪律松弛等问题。

三是建立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完善出境回执单,提醒干部按审批时间出境,督促干部在入境后5日内填报出境回执单并交回证照集中保管。

6.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情况:正在推进中。

一是完善2019年度综治考评方案。针对我市2019年度政法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落实情况,采取实地走访、调研督导、民意测评等方式进行考评。同时及时与上级保持沟通联系,尽快出台考评方案,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是对我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存在突出治安问题的地区实施挂牌整治。委领导带队对有关街道重点治理整治情况开展督导。做好省有关挂牌整治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定期向省报送挂牌整治情况。

三是严格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有关规定要求,研究细化“一票否决”具体适用情况,适时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手段追究有关单位责任。目前,我委已开展“关于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有关问题”的调研活动,并初步形成调研报告。

四是完善调研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公室在安排委领导政务活动时,统筹安排调研活动,避免出现扎堆调研现象。定期安排委领导到社区、派出所等基层一线调研,既看创造工作经验的点,又看存在问题的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讲求实效。

(三)“统筹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不够”方面

7.整改“落实相关规定不够到位”的情况:已完成

一是充分发挥涉稳工作牵头作用。根据中央和省、市维稳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加大协调各区各有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涉稳风险隐患排查预警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国庆维稳安保任务,实现了“五个不发生”,确保我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强化各区各部门重大决策涉稳风险意识。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作为重大决策的前置和先导程序,做到应评尽评。对重大决策涉稳风险评估制度进行调研,并启动修改程序。

8.整改“推动化解重大案件力度不足”的情况:基本完成

结合国庆维稳安保工作,加大上级交办重大案件化解力度。目前,已化解5宗,1宗平稳可控。

(四)协调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还需深化方面

9.整改“基层工作不够扎实”中涉及到的几个问题的情况:已完成。

一是加强对基层基础综治工作调研指导。定期到基层一线,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委领导带队多次到区、街道、社区,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改革”专题调研和综治中心工作调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形成《深圳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建设调研报告》,并在此基础上草拟《深圳市社会治安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

二是积极推动市区职能部门与街道联动。结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存在突出治安问题的地区实施挂牌整治,组织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对相关街道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治理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有关街道重点关注地区整治情况开展督导,研究解决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推进政法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举办全市社会治理创新培训班,委机关以及各区、街道承担基层治理工作干部参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实地考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市区对接联动。

三是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项源头性、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发动各区各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参与,不断健全组织队伍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合力。印发《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诉调对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先进人民调解组织和先进人民调解员、先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表扬通报》,举办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培训班,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会,加强各种解纷方式之间的联动融合,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四是进一步明确基层网格员职责定位,增强职业归属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将网格管理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增强网格员身份认同感和职业荣誉感。督促各区完善网格管理办法,在队伍建设上加大工作力度。

五是牵头提升智能化治理水平。加强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总结南山、宝安等区试点成效,出台《深圳市全面推广统一地址和块数据智能化体系应用工作方案》和《深圳市社会治理智能底板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目前南山、宝安利用块数据创新社会治理的工作已经被列入省级试点,“深圳市运用块数据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智治’体系建设”已经列入全省第二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省市共建项目。通过统一地址加强商事主体落地监管的应用已经成熟,并在南山、宝安等区进行试点,破解了商事主体虚假地址注册问题。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已完成《深圳市建筑物房屋管理属性分级分类规范》和《深圳市自然人信息分类编码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10.整改“法治思维仍需强化”的情况,正在推进中。

    一是大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法工作。成立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会同市中级法院召开立法论证会、专家研讨培训会,多次听取起草小组工作汇报,通过立法解决当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固化实践成果。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立法文本草稿。

二是推进《平安建设条例》(《综治条例》)修订工作。我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在前期到各区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召开各区、各部门座谈会以及数十次专家座谈会,对《条例》进行了再修改,历经7稿形成了最新修订稿。同时,根据当前形势及工作需要,将《综治条例》修改为《平安建设条例》,并新增见义勇为有关内容,以加强平安深圳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综治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网格管理和出租屋楼(栋)长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楼(栋)长工作的通知》,转发宝安区在楼栋长制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制作《楼长制建设》专题视频片,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市楼(栋)长工作。推动光明楼长管理平台建设,开发了楼长通信息平台。组织召开楼(栋)长代表座谈会,就如何发挥楼(栋)长作用、完善楼(栋)长制度进行研讨,进一步规范楼长制建设。联合立法单位出台了《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即将印发《关于加强出租屋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出租屋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智能信息化建设。

(五)“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方面

11.整改“经费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已完成。

一是实行委机关财务统管。制定《委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统管实施方案》,只保留委机关本级预算,将市网格办和信息中心会计出纳业务全部移交委办公室,经费支出在委本级预算中报销开支,合并财务账。目前,市网格办和信息中心财务已剥离到位。为规范委机关的财务工作,还出台了《市委政法委预算管理办法》、《市委政法委收支管理办法》。

二是对“信息中心公费报销私人停车费用、违规办理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进行标本兼治。责令当事同志退回违规报销费用10.2万元。机关纪委对涉事分管领导和个别同志给予批评教育。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通报相关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对涉事同志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出台《市委政法委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市网格办、信息中心公务车辆的用油、车杂费等各项经费开支,全面纳入委机关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报销。

三是加强会议和培训管理。制定并印发《市委政法委2019年第四季度会议计划和重要政务活动安排》,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落实会议审批制度。严格会议分类标准,严格按照会议日程及签到表核算会议天数、人数。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委务会审定后印发执行,注重与培训经费预算衔接。

12.整改“推动行使债权不力”的情况:正在推进中。

市网格办已向法院申请债权追讨执行,责成专人并委托律师负责跟踪债权执行工作。

13.整改“物业管理不完善”的情况:正在推进中。

对办公场所进行优化整合,已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办公室搬迁至市法学会办公楼。通过进驻专门法学法律研究会、建设“深圳市法学会会员之家”、加大法治宣传和法治交流研讨活动等方式,有效使用物业。目前共举办59场次研讨会议、论坛、文化沙龙等活动。对存在租金偏低、租期偏长等问题的相关物业,以及使用率不高的物业,按程序移交市有关单位管理。

三、巩固巡察成效,以最实工作作风抓落实,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到位

市委政法委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市委巡察成果。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督办落实等作用,教育和引领广大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我市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两个责任”。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机关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力量和工作机制,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原则,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三是始终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四是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解放思想大讨论实践成果转化相结合,持续深化,并建立长效机制。对我委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五是切实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深圳讲话精神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为深圳朝着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55-83059926

邮政信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605

电子邮箱:zzb@szsz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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