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始终坚持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法立于上、教弘于下。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贯工作与推进平安深圳、法治深圳各项具体工作贯通,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3年普法宣传重点内容,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学法考试内容,纳入市、区委党校相关主题班次学习内容,举办各类主题培训、讲座150余场。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新媒体等载体开辟宣传专栏、打造新闻矩阵,整合标志性建筑外墙、主干道沿线、人流密集公共场所的大型电子屏幕,商场、临街商铺的字幕电子屏幕,楼栋视频门禁系统,公交、地铁、建筑围挡等各类媒体资源,利用户外大屏580块、显示屏19034块、出租车1085辆、公交车300多台、电影映前宣传1200余场次及200余万户有线电视开机画面等渠道投放扫黑除恶公益广告。
盐田区利用全区1000余个电梯终端设备播放宣传视频,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六大亮点”进行解读;宝安区在宝安电视台开设“《反有组织犯罪法》局长说”专栏,邀请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谈认识、讲举措;坪山区探索建立扫黑除恶社区观察员机制。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工作呈现多形式、广覆盖、立体化的多维新格局。
深圳市结合城市特点,以先行示范为引领,高质量、创造性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工作。
一是打造主题公园。在全省首创扫黑除恶主题公园,选取区域位置好、人员流量大、环境优美的社区公园进行改造升级,通过宣传展板、标语栏,政策宣传栏,灯杆条幅,立体造型等形式,多视角、全方位、立体式介绍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典型案例、举报奖励办法等,厚植扫黑除恶斗争精神内涵,让广大市民在休闲健身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扫黑除恶法治文化熏陶,增强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目前已建成逾万平方米的区级主题公园6个、在建5个,街道、社区主题公园6个、在建2个,建成主题街区、文化长廊、文化墙、宣传栏等宣传新阵地364处。
二是投放车身广告。充分利用公交车流动性强、辐射面广、贴近群众的特点,选取19条路线65辆公交车投放“扫黑除恶 弘扬正气”公交车身公益广告,喷绘《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图案和文字,打造出一条流动的扫黑除恶宣传风景线。
三是科技赋能宣传。深圳市强化互联网思维,拓宽思路,用科技和信息化成果为全市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赋能,龙华、宝安、福田、罗湖等区借助微信小程序开发上线区级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平台,大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认同感、参与度,加大对举报线索的深挖彻查力度,成功通过群众举报侦破潜藏城中村物业的涉恶组织案,进一步创立普法宣传与打击黑恶犯罪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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