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联动”助力善治格局!深圳宝安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时间:2023-01-13  作者: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

作为深圳的人口大区

过去的宝安区

各类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经常诉至法院

宝安区人民法院的收结案量

及人均结案量长期居于全国前列

如今,在宝安区

“有纠纷先到社区找调解找服务”

成了一种新风潮

更多困难与矛盾在社区

就能心平气和得到解决

这个转变离不开宝安区

积极持续推动“三调联动”调解机制

近年来,宝安区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领域进行了大量探索,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模式,涌现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说事评理”等享誉国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工作实践更是写入了《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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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大人民调解

超800名调解员与1400名

社会力量助力调解

“三调联动”中

人民调解被称为“第一道防线”

自从2020年推动“三调联动”工作以来

宝安区不断吸收多元社会力量

丰富人民调解的形式和内容

更有效地解决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

着力构建人民调解社会治理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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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街道“说事评理”是其中的典范

该模式针对重大、疑难纠纷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

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首席评理员主调

由社区居民、社会人士等组成“评理团”

调解过程中

发生纠纷的双方说事

评理团成员评理

首席评理员根据评理结果

制定纠纷解决方案

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为了给人民调解提供更多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宝安区打造了“六位一体”特色人民调解队伍“智库”,包括人民调解“方言库”、医疗公益“律师库”、人民调解特邀“专家库”、特邀“评理员库”、“五员五老”调解专家库和义工调解员库等社会资源力量助力一线调解。

当前,宝安区全方位构建了区、街道、社区三级调解组织网络。成立10个街道、139个社区调委会和132个调解工作室,建立11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织密“10+13+139+N”调解组织网络,巩固完善“9个专家型金牌智库”“8个行业性顾问团队”,储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816人、社会力量1400余人,创设纠纷紧急协调小组和三级应急工作群,建立区级指令性“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高标准建成170个各类调解场地。

在宝安区

人民调解通过情、理、法并用

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问题

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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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强行政调解

给“民告官”案件及时搭建平等沟通平台

相较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

行政调解的发展一直不尽如人意

“群众与政府部门发生纠纷时,有些部门爱理不理,漠视群众权益,不尊重当事人的诉权。”宝安区司法局基层科负责人何雪英认为,这背离了行政调解工作的初衷,也使群众对行政调解的意愿不强。

对症方能下药

2020年3月

《宝安区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

“三调联动”试点工作方案》印发

其中提到,要对职能部门

“责任倒查,启动问责”

对重复信访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分别由区信访局、区司法局

倒查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如果不履行调解职责

导致当事人越级上访

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则会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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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宝安区要求各街道、各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以“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以“属地管理”责任为兜底,落实行政调解责任。受理民事纠纷处理裁决,或申请行政复议时,职能部门先组织行政调解,能调尽调,“一把手”亲自参与重大行政纠纷调处。

此后

《宝安区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意见》

《宝安区行政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

《宝安区专、兼职行政调解员管理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相继出台

进一步探索破解行政调解

范围不清晰、主体责任模糊、

业务处理不熟等问题

推广赋强公证

相关实践经验写进法规条例

调解只是手段

解决问题才是目的

由于人民调解协议

不具有直接强制执行力

对需要分次履行的协议给付内容

必须建议双方当事人

申请司法确认法律保障

以免一方不履行时

另一方当事人

可以凭民事裁定书申请强制执行

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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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由于诚信建设体系普及

不少企业方不愿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以免有诉讼记录

影响公司发展

另外

对于一些好不容易达成的协议

司法确认需要十天甚至更多的办理周期

这难免让双方“难以安心”

赋强公证与司法确认

有着同等的法律保障

能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出证快和人性化服务

对当事人来说更加方便

“公证属非诉讼程序,对采用人民调解的当事人来说,这种模式更容易接受,而且公证在纠纷处理程序中更人性化,时间上更灵活,还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为此,宝安区司法局积极实践推广“调解协议+赋强公证”模式,以最快当天出证的效率,让当事人少跑路,吃下“定心丸”。

近两年

宝安公证处

开通了人民调解协议绿色窗口

专为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

提供赋强公证窗口式受理服务

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非讼职能

切实把矛盾纠纷

化解在萌芽状态

解决在基层一线

2022年5月1日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正式实施

“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实践

写入了条例的第七十六条

坚持科技赋能

“i调解”平台为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做好“三调联动”工作

必须向科技借力

🔽

2020年4月

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创建人民调解智慧平台,通过建立数据分析模型,准确研判全区矛盾纠纷规律和态势,实现隐患苗头和重大矛盾纠纷及早发现与调处,调解工作线上和线下实现了无缝对接。

2021年3月

在宝安区政府大力支持下,区级“i调解”智慧管理平台在宝安区正式上线。区级“i调解”平台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普法、协商、疏导等办法,充分发挥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区级“i调解”平台功能具有超越性和全面性

一站式自主申报、在线受理,让当事人更方便;调解诉求统一入口、集中受理,智能分拨全民开放,让办事效率更高;联动调解全流程跟踪、督办,让反馈响应更及时透明;调解数据多维度囊括,更具参考价值。

2022年3月

“i调解”平台开发了智能软件“机器人”代替人工,将调解案件信息导入省厅调解平台,大大减轻人手重复录入的工作压力。

2022年4月

宝安区在“i调解”平台开通培训端,邀请法学教授、专职律师、资深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进一步提升全区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现在

辖区居民有了矛盾纠纷

不是在法庭上剑拔弩张地打官司

而是在社区里心平气和地协调解决问题

宝安区实现了

“纠纷化解在社区,矛盾不上交”

善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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