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流动人口现状分析
时间:2018-05-22  作者: 来源: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2019

 

编者按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光明新区人口流动的数量和速度也在急剧上升,目前,新区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数量比新区成立之初上升了约112%,人口倒挂现象严重。为进一步加强新区人口管理,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的积极性,政法办通过查阅数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新区当前人口结构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针对流动人口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对策,以供决策参考。

 

一、新区人口结构及特点

(一)新区流动人口总数大幅上升。新区自成立以来,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截至2018315日,新区登记在册流动人口共118.7万人,比新区成立之初的56万人上升了约112%。新区户籍人口约7.7万人,保持平稳上升状态。户籍人口数量只相当于流动人口的1/16,户籍结构比例倒挂现象仍然十分突出。

(二)新区流动人口来源比较集中。新区现有118.7万流动人口中,来自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的有30.4万人,占新区流动人口总数的25.6%。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排前四名的其他省份分别为湖南、广西、湖北、四川,其中湖南户籍流动人口为18.7万,占比达15.8%;广西户籍流动人口为18.4万,占比达15.5%;湖北户籍流动人口为9.4万,占比达7.9%;四川户籍流动人口为9.4万,占比达7.9%。上述五省份流入光明的流动人口总数多达86.3万,占比超过七成。

(三)流动人口男女性别结构为“男多女少”。根据系统数据显示,新区118.7万流动人口中,男性人数为69.2万,占比为58.3%;女性人数为49.5万,占41.7%,男女性别比约为1.4:1,男性比女性多19.7万人。整体来看,新区流动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男多女少趋势明显。流动人口性别结构与新区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联系紧密。

(四)流动人口中劳动适龄人口占绝对多数。新区流动人口按年龄段统计,14岁以下流动人口为11.3万,占比为9.5%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数量为105.5万人,占比为88.9% 65岁以上流动人口为1.9万,占比为1.6%,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形态。其中,新区流动人口中20-39岁的青壮年人口为70.4万,占比近六成,反映出新区人口以劳动适龄人口为主,从业人口比重大、城市抚养比例小、社会老龄化程度低,人口红利效果明显。

(五)流动人口文化程度及专业技能水平较低。新区流动人口中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为31.2万人,仅占26.3%;初中及以下学历者为87.4万人,占流动人口比例高达73.6%。新区现有流动人口普遍存在受教育程度不高、专业技能薄弱等特点。

二、存在问题

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一)从事低端产业人口较多。按流动人口工作行业划分,新区现有劳动年龄流动人口105.5万人,其中从事工业制造业者约65.8万人,占比达62.4%;从事商业人员约5.4万人;从事服务业约4.8万人;其他行业的有13.7万人左右;无固定职业人员约15.8万人,占比为15.0%从事低端产业的人口数量大,既影响了流动人口整体素质水平,也对产业升级换代形成了负面影响。

(二)流动人口社会保障不足。由于地处原特区外,尽管近年来光明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迅速,但是医疗、教育事业欠账较多,面对着庞大的流动人口数量,新区存在医疗资源紧缺、公办学位不足等情况。在就业方面,一些企业用工方式不合法,不按法律规定流程签订劳动合同,甚至存在故意拖欠和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引发了劳资纠纷。

(三)流动人口流动频率快。新区作为人口结构倒挂严重地区,流动人口流动速度较快,相当比例流动人口为短期居住于新区。新区现有流动人口中,居住于新区满五年以上者仅5.8万,占比不足5%;居住满半年至五年者为71.5万,占比为60.2%;居住不满半年者为41.2万,占比为34.7%。新区流动人口绝大多数在新区居住不满5年,表明对新区认可度不高、归属感不强。人口流动频繁,进一步加大了流动人口管理难度。

(四)治安维稳形势面临严峻考验。一是流动人口同乡聚居较多。新区流动人口中绝大多数为通过亲戚朋友介绍来到新区,在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选择上存在明显聚居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户籍来源地为同一地市且在同一社区居住人数超过500人的“同乡村”现有58个,共计5.71万人,占新区流动人口总数的4.81%。“同乡村”人口来源集中为广西、四川、广东、湖南等四个省份,如马田合水口、薯田埔社区共有5366名广西天等籍流动人口。流动人口“抱团取暖”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容易引发不安定因素。流动人口社会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缺乏正当维权手段,如果对其矛盾纠纷处置不当,容易引发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三是流动人口,特别是“新二代”,较易通过朋友、老乡等群体沾染上不良社会风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为新区社会治安带来一定隐患。四是流动人口大都从事一线工种,工资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且居住条件简陋,容易产生心理失衡,从而诱发违法犯罪。

三、对策建议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要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建立“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务管理为根本、其他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新区产业以传统制造业为主,这种低端的产业结构决定了低层次的劳动力资源。大力淘汰低端制造业,对劳动密集型的低端产业项目严格控制,依法淘汰无证无牌、排放超标、产能落后的企业,通过市场与政策手段把好流动人口“流入关”。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着力构建先进制造、智能制造支撑发展,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发展、现代服务业加速发展的现代产业格局。

(二)积极创新流动人口调控机制。流动人口结构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技术结构、生产率高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整合新区现有的人才政策,推动新区人口整体素质提高。以中山大学(深圳校区)建设为核心,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加速聚集培育人才资源。加快实施产业、人口、城市空间三方联动调控,完善居住证管理制度,探索构建梯度赋权的公共服务供应体系,稳步推进符合条件人口落户,加快扩大户籍人口比重。

(三)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力度。加大在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服务,增强流动人口对新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举办公益招聘会,提高流动人口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不断增加学位供给;做强社康中心,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加大文化娱乐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流动人口参加文体活动,丰富其业余生活。重视包容文化培育,加强对流动人口形象的正面引导宣传,创造平等融洽的社会氛围。

(四)重视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加大劳动执法及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重拳整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简化仲裁流程,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人员实行减免费用等政策。定期开展普法活动,通过讲座、咨询、文艺演出等形式提高流动人口法律意识,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利用工会帮扶、社会赞助等方式,为工作表现突出、家庭困难的农民工提供扶持。

(五)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鼓励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障流动人口的知情权,及时公告新区公共政策、公共事件,特别是与流动人口息息相关的事务;保障流动人口的表达权,保证流动人口参与社区事务决策,充分听取其意见建议;保障流动人口的参与权,在流动人口聚居达到一定规模的同乡村,可采取政府推荐或同乡选举的方式推选一批思想政治觉悟高、有影响力的带头人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六)创新和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总结经验,强化措施,更加深入推进以证管人,保障流动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权利;深入推进以房管人,加强房屋编码动态管理,房建设立,房拆注销,定期普查,及时更新;深入推进以卡管人,普及安装智能视频门禁系统,全面实现人口信息采集智能化。  

要闻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438号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