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36条措施保护未成年人
时间:2020-05-26  作者:许依妍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在日前召开的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获悉,福田区将推出36条具体措施,从前端预防、打击违法犯罪、权益保护、精准帮教、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等八大层面,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法治保障。

据了解,今年以来,福田区在全国率先推出了《中共福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治体系全面建设未成年人平安城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覆盖组织建设、人员配备、经费支持、制度创新、法治教育、办案流程、志愿体系建设等详细方面。

根据《意见》规划,福田区将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中心,统筹行政、司法、群团组织及社会优质未保服务资源,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涉未成年人个案咨询、线索受理、分流转介、应急服务等工作,为各职能部门更好履职提供协同支撑,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与水平;将学校、家庭、社会等主体有机地串联起来,学校德育老师、街道儿童督导员、社区儿童主任联动防护,校园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鼓励、吸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加入前端预防。

此外,《意见》还就推进“智慧未保”互联网信息系统建设进行专门规划,推动通过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应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问题的分析、预测和研判,提升未成年人保护的智能化水平;在传统业务中利用新技术开展线上法治教育;探索“互联网+”帮教模式,促进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内容和方式多元化等。

针对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意见》提出推进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等强制性制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防火墙”。针对监护侵害、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等情形,《意见》提出建立亲职教育、人身安全保护令和监护衔接等制度,对于存在暴力管教、疏于监管职责或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行为的监护人,公、检、法可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对拒不接受指导的进行处罚;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侵害,且监护人屡教不改或侵害情形极其恶劣时,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由民政部门承担兜底监护职责,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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