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锁审判新模式!集约快审+金融智审
时间:2022-12-19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这批案件从立案、补充材料、庭审到接收判决书全程只用了40天,而且只需要指尖操作,现在案件处理起来真是省时省心。”常年在深圳市罗湖区代理金融案件的杜律师在“深圳移动微法院”上收到判决书时发出了上述感慨。

罗湖区,作为深圳市金融业的先发地,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及地方金融机构集聚于此。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罗湖区金融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高位运行,并且呈现批量化、类型化特点。为服务保障辖区金融市场稳定发展,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瞄准辖区重点行业的司法需求,主动发掘金融类案审理中存在的“堵点”,探索金融类案审理的“最优方案”,全面推进金融类案审理智能化、集约化、高效化,为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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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分工

推进辅助事务集约化

“啪”,随着清水河人民法庭法官吴海芬敲响法槌,罗湖法院一批信用卡纠纷案件正式开庭。该批案件共有12名信用卡欠款人被列为被告,除一人到庭外,其余均缺席审理。法官吴海芬按照案件信息要素表,娴熟驾驭庭审,组织当事人高效完成了举证质证、调查、陈述等环节,前后用时仅十余分钟。除到庭的被告有意调解外,对缺席的11名被告作出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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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庭到宣判一气呵成,背后得益于清水河人民法庭金融类案高效运转的集约审理模式。

“以前,一名助理每年平均跟办1700余宗案件。由于每批案件的办理进度不同,助理要在不同案件环节中频繁切换,难免会遗漏一些重要信息。”清水河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柯名说。金融类案集约审理模式,改变以往一名法官助理跟办案件全部流程的模式,将金融类案审判辅助业务划分为常规流程节点和非常规流程节点,按照常规流程节点的工作紧密度,设立立案审查组、送达生效组、文书报结组、案卷归档组等审判辅助工作小组。副庭长陈柯名称,这种模式就像是“流水线”作业,每名助理在一定时间内专门负责某一环节,减少了以往环节切换造成的精力消耗,各流程进度都加快了。

立案引导

促进诉讼前端高效化

“我们在审理的时候发现,作为原告的金融机构和涉及的金融业务比较固定,所以我们尽量在前端做好基础诉讼服务。”法官吴海芬说。

据吴海芬介绍,罗湖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制作了金融类案《立案指引》,明确金融机构立案申请所需材料清单以及金融案件分类标准,不仅引导金融机构根据法律关系、诉讼请求、证据类型等案件要素对案件进行初步分类,还能让法院接收案件材料时一目了然,促进诉讼材料标准化。

“一改以往拉着装满材料的行李箱去法院排队、填表、核对材料的繁琐流程,现在按照《立案指引》在线上上传材料和填信息,各种要素都很清晰,不用反复跑法院了!”杜律师欣慰地表示,立案流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着实为当事人减了负。

金融案件的标准化立案,以及诉讼材料的电子化提交,给当事人和办案人员带来了双重便利,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有助于金融机构厘清金融纠纷法律要素,促进金融主体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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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要素

实现类案审理智能化

为准确把握金融类案基本事实、争议焦点,简化庭审审理流程,罗湖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在金融案件诉讼中端集约化推进庭审、诉讼后端实现集中裁判。

在案件开庭前,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核对证据原件,梳理形成案件信息要素表,让一批案件的各要素化繁为简。法官据此制定要素式庭审提纲以及裁判文书模板。同时,在信息化助力下,同批案件自动关联,法官可以将金融业务类型、手续费计算模式等进行类比。开庭后,法官结合庭审情况,借助电子卷宗文书一键生成功能即时形成裁判文书,实现当庭宣判。

上述金融类案集约审理模式自2020年9月运行至今,罗湖法院已办理信用卡纠纷、小额贷款等金融类案15389件,审理周期由75天压缩至48天,案件当庭宣判率达到97%以上。人力资源、审理模式、电子化操作的“三集约模式”,促进了金融类案的规范化办理、提升了审判质效,同时也倒逼金融机构和金融主体完善金融合同文本、规范内部流程,实现金融纠纷案件高效办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罗湖法院还通过邀请金融机构来访、到金融机构实地走访等方式,与辖区金融机构进行座谈交流,征询司法需求,听取意见建议,以期改进审判执行工作,为辖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通过探索金融类案集约审理模式,优化流程节点管理,畅通与金融机构沟通渠道,罗湖法院清水河人民法庭聚焦金融速裁案件专业法庭定位,实现了城区人民法庭的转型升级与功能再造。下一步,罗湖法院将把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的使命落实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细节,让司法保障更加精准,成效更加显著,竭力为推动新时代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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