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资源,提高审判质效,该院成立深化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全面总结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经验基础上, 出台《关于深化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改革的工作方案》,再推有力举措,促进改革再深入,努力为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提供“盐田方案”。
盐田法院建立“诉前调解+甄别分流”机制,在立案庭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组成的“1+1+1+N”调解速裁团队,对适宜调解行政诉讼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不适宜调解及调解不成案件提出繁简分流意见。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做好固定无争议事实、案件要素采集及完成送达地址确认等工作。
为提升案件流转效率,盐田法院出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规程,设置自助立案区,引入诉讼风险评估系统、智能导诉机、自助缴费机等智能诉讼服务终端,完善网上立案、缴退费、开庭、送达等服务,加快案件网上流转;将行政案件排期送达工作集约至立案庭办理,集中排期,统一送达标准,缩短案件庭前准备周期;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电子送达方式送达法律文书和推送案件信息。
盐田法院建立健全简案快审机制,在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建立庭前程序和庭审程序并重的审理模式,庭前充分做好固定诉辩意见、交换证据等准备工作,庭审可以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直接围绕诉讼请求或者案件要素进行。对简单行政案件探索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方式替代书记员法庭记录,案件原则上当庭宣判,同时不断扩大简式文书适用案件范围。
盐田法院加强类案标准化、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完善示范裁判机制,对涉及群体性诉讼的类型案件,可由专业审判团队先行示范裁判后,由速裁法官参照处理同类案件。组建专业团队集中审理非诉案件,统一审查标准和规范审查流程,制作准予执行、不准予执行、驳回执行申请、准予撤诉等格式文书样本,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审查效率。全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类案强制检索报告及该院精品案例培育等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积极作用,提升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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