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深圳政法”网站及新媒体运营服务项目。
2.预算控制金额: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3.项目需求:详见第二项内容。
4.本项目不容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提交(或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0月26日15时(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2518室。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确定拟定中标供应商。
7.中标确认:采购小组确定拟定中标供应商后,根据采购单位程序报批后确定中标供应商。
8.项目服务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评价,如评价结果为优,双方可协商续签,续签期限以实际需求为准。本项目最长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6个月。
二、项目概况及需求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委政法委已设立“深圳政法”1+1+5媒体平台(包括1个深圳政法网,1个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南方+、法治号等5个新媒体平台)。
“深圳政法”网站是市委政法委的门户网站,自2014年6月30日正式上线以来,在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政务新闻、提供公共服务和接收公众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唱响政法主旋律,弘扬深圳正能量,宣传我市政法工作的重要载体。“深圳政法”官方微信公众号于2019年8月1日正式上线,主要刊发全市政法重大新闻、工作动态、创新举措、经验亮点、深圳热点等内容。“深圳政法”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南方+、法治号等5个新媒体平台同步刊发深圳政法最新资讯。
(二)服务内容
1.PC官网-“深圳政法”网站
深圳政法网是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的官方新闻网站,主要栏目包含深圳视点、国内要闻、平安深圳、法治深圳、改革创新、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法学研究、公告、博览、市直新闻、政法新媒体、各区新闻等版块,及时转载更新政法资讯。
2.深圳市委政法委官微-深圳政法
(1)“深圳政法”微信认证: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简介:讲述政法好故事、传播政法好声音、弘扬政法正能量。
(2)全周期做好“深圳政法”微信公众号的运营服务管理工作,一日两发,按实际宣发需要及时调整。
(3)编发原创推文,生产新媒体产品。
(4)及时更新专栏、菜单栏
(5)发布全市政法系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排行榜、热文榜、原创榜。
(6)按新闻出版流程三审三校,避免政治差错、文字疏漏;按全年滚动发布的市级宣传禁令、口径及时调整发布内容,包括删帖,以免触犯雷区、红线。
(7)策划政法主题宣传,开展线上线下互动、推广扩散活动,引关圈粉,提高阅读量、粉丝量、WCI微信传播指数。
3.新媒体平台5个
在“深圳政法”微博、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南方+、法治号等5个新媒体平台同步刊发深圳政法最新资讯,进一步提高深圳政法的传播力、知晓度和参与度。
(三)信息安全
专业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保障“深圳政法”网站、“深圳政法”微信公众号及5个新媒体平台的安全,包括账号管理安全。平台发布信息符合政治性表述规范,内容不引发负面舆情。及时提供网站技术支持服务,日常检查网站、链接运行情况,配合做好网络安全保密检查、网站攻防演练等,保障账号密码安全,做好值班值守,防止非法入侵,确保网站及新媒体平台运行期间的安全稳定性。
(四)人员配置
组建专业运营团队,其中配置2名以上编辑,全职负责“深圳政法”网站及新媒体专项运营服务项目工作,要求文字功底强、有独立采编能力,熟悉图文设计、短视频处理等新媒体编辑工作。如不能胜任岗位,按要求更换人员。
视工作量增加派驻人员或后方支持,远程提供信息编辑、内容更新等服务支持。
(五)工作目标
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进行流量推送,加强推广力度,形成强势立体的宣传效应,提升运营平台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1.“深圳政法”微信公众号全年度粉丝量增长不低于10万。
2.微信推文平均阅读量达到3000次(甲方指定发布推文不列入统计)。
3.“深圳政法”微信公众号在深圳市政法系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总榜排行在前12名。
(六)项目考核
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支付项目金额95%。
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并达到工作提升目标,支付项目金额100%。
三、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65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分两期支付服务费用:在合同签订后20日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60%作为首期服务费用;服务内容达到验收标准后,支付项目总金额的40%。
五、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资料数据,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符合要求的投标报价资料。
2.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
3.投标人应为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及媒体,具备所投标服务具有的经营范围。
六、评标定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因素 |
评分准则 |
分值 |
1 |
价格部分 (20分) |
项目投标价格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评标基准价为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投标权值为价格占投标总得分的比重。 |
20 |
2 |
技术部分(25分) |
实施方案 |
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提供周密、详细的整体运作方案,要求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针对2024年“深圳政法”网站及新媒体运营项目,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方面。
评分依据: (1)实施方案内容全面; (2)实施方案内容具体,表述清晰、完整、严谨; (3)实施方案内容针对性强; (4)实施方案内容先进,科学合理; (5)实施方案内容可操作性强; 每项要求得3分。 |
15 |
3 |
项目重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对该项目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把握及分析、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评分依据: (1)项目难点重点分析全面具体; (2)项目难点重点分析准确到位; (3)项目难点重点分析科学合理; (4)项目难点重点分析可操作性强; 每项要求得1.5分。 |
6 |
|
5 |
违约承诺 |
评分内容: 1.有违约保证措施; 2.有违约责任承诺。 评分依据: 每项要求得2分。 |
4 |
|
6 |
综合实力部分(50分)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
评分内容: (1)要求为本项目拟定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得2分,具有本科学历或以下得1分。 (2)为本项目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具有主任编辑或记者的职称证书的,得3分。 (3)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监制的记者证的得3分。
评分依据: (1)须提供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等相关证明文件。 (2)提供职称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网络查询截图。 (3)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
8 |
7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 |
评分内容: (1)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每有1人,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8分。 (2)拟安排项目团队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国家新闻出版署监制的记者证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4分;其他成员中,每有1人具有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得2分,本小项满分为2分。以上两项证书分数不可叠加。 评分依据: (1)以上各小项累计加分,最高得满分。 (2)须提供团队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等相关证明文件。 (3)提供职称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或网络查询截图。 (4)需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 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材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材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不得分。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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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人同类业绩情况 |
评分内容: 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上述新媒体运营项目类或者法律领域宣传合作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案例得2分,此项最高10分。 评分依据: 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不得分。 2.须提供合同文本,如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具有新媒体运营经验的,还须同时提供能有效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立项文件、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作不得分处理。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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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履约评价情况 |
评分内容: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新媒体项目经验, 每提供一个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案例得1分; 此项合计最高得5分。 评分依据: 以上评价结果均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获得的服务评价结果。要求提供项目履约评价优秀或满意的证明文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得分依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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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获得传媒宣传相关(新媒体、视频、活动、新闻等方面)或者法律领域方面的获奖情况(荣誉、表彰或通报表扬):提供国家级一项获奖情况得2分,提供省级一项获奖情况得1分,提供市级一项获奖得0.5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最高5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表彰或通报表扬)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以上奖项不累加,只考察最优奖项且只计算一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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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综合要求 |
评分内容: 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且认证范围需包含新闻和出版、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认证范围的每具有一项得4分,最高得8分。 评分依据: 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得分: 认证证书信息须可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查询。打印认证证书网站公布的链接信息资料(网址以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站公布为准),资料证书状态须显示“有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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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诚信部分 (5分) |
信用情况 |
被“诚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单位,或未提供《承诺函》,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
5 |
七、投标文件格式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定)
3.谈判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承诺函
6.投标人情况介绍(格式自定)
7.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定)
8.项目进度安排及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自定)
9.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10.分项报价表(格式自定)
11.投标报价汇总表
12.其它资料(其他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13.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以上所有文件资料请提供两份纸质件及一份扫描件。
八、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购小组将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一定时间内即开标,采购小组为3人以上(含3人)的单数。
2.采购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供应商应进行澄清、说明。
3.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控制金额。
4.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含完成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设备、管理、维护、安装、调试、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采购文件、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包括项目实施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因素)、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采购需求中未具体列出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
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范围和采购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列明的投标价格为依据(供应商要自行承担漏算、漏报的风险)。
6.投标结束后,采购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投标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资料,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与比较,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7.采购小组将对采购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8.答疑事项: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于2023年10月26日12时前通过电话(0755-83055057)或以书面形式咨询深圳市委政法委,逾期恕不受理。
9.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附件:
2024年“深圳政法”网站及新媒体专项提升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全).doc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438号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