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福田法院公开审理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
时间:2019-06-04  作者:唐荣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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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丽娜 在“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3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近年来该院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5名市区人大代表、《法制日报》等15家媒体记者、20余名被告人家属到场旁听庭审。1000余名网友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观看庭审直播。

据了解,该案是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原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某汽修公司在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检查出该案牵连出跨多地、涉3家企业的违法利益产业链……所涉6名人员心存侥幸,只顾金山银山,忽视绿水青山,最终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何某祥、乔某均从某汽车维修公司和某汽车销售公司拉运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并冒用他人名义与多家汽修公司签订了伪造危险废物处理合同,还提供了虚假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将回收的约12吨废机油运输至东莞等多地进行销售。

其中,运往东莞的一家润滑油加工店顶着“加工”的帽子,做着“纯黑心”的买卖。经检察机关查实,该加工店自2011年注册成立以来,从未生产加工过机油,而是从深圳、东莞等多地大量收购废机油17.48吨,直接储存至店内储油池,然后通过倒卖废机油赚取差价。

据司法鉴定机构意见书显示,该加工店所在场地的土壤被废机油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总石油烃,超出《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二类管制值的限值要求。同时,该废机油储存场地侵入东莞市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对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生产活动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辩护人对案件事实逐一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有序进行,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福田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宣判。

“这场庭审十分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在场的旁听者们表示受益匪浅,“环境保护关系到全人类的利益,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非法利益,不仅影响了财产安全,还影响群众健康,应予以严厉打击和制裁。”

“这起案件是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后,我院审理的首宗环境污染刑事案件。《解释》大大降低了污染行为入刑的条件,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范围更广,力度更强。”该案承办法官慕锋说,希望这起案件的审理能够引起企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转变产业发展观念,走绿色发展道路。

福田法院表示,接下来将以本案审理为契机,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案件审理水平,积极研究和解决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持续保持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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