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光无限好,一起来听媒体代表说了啥
时间:2019-03-22  作者: 来源:深圳中院报

3月21日,正逢惊蛰,正所谓“人勤春来早”,趁着春光无限,深圳法院邀请媒体代表走进法院,共同探讨关于全媒体时代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那些事儿.欢聚一堂,畅所欲言,跟着小编来听一听他们的声音。

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广电集团共7家中央、省、市级媒体的12名负责人及记者参加。

座谈会上,市中院公共关系处简要介绍了中院2018年新闻宣传工作情况,宣读了深圳中院2018年度“好新闻”获奖名单。媒体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法院新闻宣传工作”这一主题进行了交流和分享,现场气氛热烈。

深圳中院2018年度“好新闻”获奖名单

1.新华社:《无有效成分的假抗癌药为何能畅销达30省份—深圳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追踪》(周科,2018年1月18日)

2.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深圳法院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三十年,受理案件超2万件》(余玉婷,2018年11月5日)

3.南方日报:《深圳九个基层法院各有各精彩》(陈熊海,2018年4月10日)

4.深圳特区报:《深圳法院司法办案实现“两增两升”》(王若琳,2018年10月18日)

5.南方都市报:《深圳“智慧法院”智在哪》(徐全盛,2018年2月5日)

6.深圳广电集团新闻中心:《深圳中院首创破产清算网拍模式》(张蕊,2018年8月28日)

7.深圳广电集团民生节目中心:《1.6万场庭审直播获千万点击量 深圳法院公布十大案件》(古伟之,2018年12月24日)

8.羊城晚报:《深圳在全国率先推出规范性文件 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可外包》(林园,2018年9月13日)

座谈会最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肖宏开作了小结。

肖宏开专委首先代表深圳法院,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

他提出,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法院和新闻媒体有着共同的责任担当和价值追求,构建司法与传媒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各位媒体朋友结合自身实际,对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非常中肯、很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出强烈的责任感,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促进、鞭策激励,深圳法院将认真研究吸收这些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的新闻宣传工作。2019年,深圳中院的新闻宣传工作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的方向不动摇,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心工作,主动适应媒体环境变化,争取以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传播便捷的新闻作品,为法院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回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社会群众的期待。

媒体代表发言选摘

周科(新华社深圳分社  副社长):

深圳中院近年来在改革方面的创新成果令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下一步,我们希望能够与中院继续保持良好地交流,在深圳法院司法改革方面,找到一些更好的跟实践相结合的案例和举措,大力加以推广。

李源(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  副总监):

深圳中院去年的新闻宣传工作亮点很多,及时捕捉到了新形态、新平台,较早的迈出了创新的步伐。希望深圳法院今后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发展上,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华夏之声更加紧密地合作,共同服务于粤港澳地区的发展。

宋毅(羊城晚报深圳记者站  站长):

深圳法院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办理了大量有影响力的案件,特别是经济类的一些案件。希望法院今后多邀请记者深度地采访报道这些案件,与法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增强法治类新闻的吸引力和新闻性。

曲广宁(南方日报深圳记者站  副站长):

当前新媒体平台和渠道日益丰富,但新闻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仍然是新闻本身的内容。南方日报一直以来都以打造权威、官方和正能量的新闻产品为目标,希望能在全媒体服务、融媒体产品和智库建设等方面与深圳法院多多交流,用官方媒体优势,打造一批主流、权威的高流量新闻产品。

王传勇(深圳广电集团民生节目中心专题部  主任):

新闻宣传工作首先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有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有深度的内容,才是经得起检验的高质量的新闻。接下来,广电集团希望能加强与法院的交流,各取所长,整合优势资源,力争策划落实一些全国有影响力的专题类节目。

周昌和(南方都市报深圳采编中心社会生活部  主任):

深圳法院去年的新闻宣传工作用八个字来形容就是: 丰富多彩、卓有成效。建议法院在重大敏感案件的舆情处置上,可以更早更深入地介入,做好应对处置。

下一步,深圳中院将继续深化和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合作,不断探索和创新宣传载体、丰富报道形式、加深报道力度,充分发挥法院丰富的案例资源优势,加强典型案例和重大改革的报道,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传播法律知识,传递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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