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圳法院这样做
时间:2023-02-14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2022年度深圳市优秀改革案例公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最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从61家单位申报的127个改革案例中脱颖而出,入选20个优秀案例,这也是全市政法系统唯一入选案例。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决策部署,以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落地为牵引,聚焦湾区所需、立足深圳所优、结合深圳实际,形成了一套严格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从机制创新、规则完善和程序保障等多方面进行体系化创新,有效破解了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等难题,改革成果多次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全国推广。

全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

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

知识产权赔偿数额低是制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的瓶颈问题,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可显著提高侵权代价和违法成本,震慑违法侵权行为。近年来,中央多次在顶层设计层面提出建立和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2020年,市中级法院制定出台全国首个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司法指导文件,创新性提出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四项具体操作规则。指引出台以来,深圳法院作出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判决29件,累计判赔金额达1.69亿元。2022年,在专利、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商标等领域作出1000万以上判赔金额的案件10件,判赔金额超2.3亿元,显著提高侵权成本,让严重侵权者得不偿失,让遭受侵权者得到充分赔偿。深圳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的小米科技公司诉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判赔金额达3000万元。该案例系全国首例适用书证提出命令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案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加大惩罚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心和能力,既引导被告从侵权行为人转变为创新拥护者,也加强了社会公众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认识。

完善多元化技术查明机制

破解侵权事实查明难题

作为创新之城,深圳创新主体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日益增长,大量知识产权案件涉及专业、前沿、复杂技术问题,案件技术事实能否准确查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市中级法院通过构建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破除技术事实查明难题,不断增强技术事实认定的中立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技术调查官在法庭上组织当事双方进行技术比对

近年来,市中级法院先后出台《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指引(试行)》和《技术调查官管理办法》,在全国首创“全流程嵌入”式技术调查官工作模式,深度嵌入合议庭,为案件审理提供全流程技术事实查明。自招录技术调查官以来,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参与案件624件,出具比对意见178份,对技术事实提出的专业意见采纳率超过90%,平均结案周期缩短了43.8%。

为适应深圳高新技术更新速度快、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弥补技术调查官的知识缺陷,市中级法院以完善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为中心,引入专家陪审员、技术咨询、技术鉴定等多位一体技术查明途径,充分运用多种专业力量资源,构建起与深圳科技创新水平相匹配的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2022年10月,深圳“创立技术调查官‘全流程嵌入式’模式,提供司法辅助”等做法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批典型案例”。

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经济时代催生了新型信息传播途径和商业竞争模式,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市中级法院持续深化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工作部署,率先构建具有示范效应的新型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机制,该项工作机制被国家发改委作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的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向全国推广。

近三年,市中级法院妥善审理涉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型数字业态的知识产权案件360余件,积极探索符合数字经济发展规律的司法裁判规则。加强互联网平台治理和算法规制,妥善审理涉大型互联网平台的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3700余件。主动适应数字经济时代新形势新任务,制定出台全国首个《关于加强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对数字经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作了体系化梳理,从加强保护数字经济创新成果,规范数字经济主体行为,加强平台治理和反垄断,深化审判机制创新等方面全力推动深圳打造数字先锋城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功能,承担并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和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努力探索符合发展规律的数字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经验。

深化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全面提升司法审判效率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多、增长快的实际情况,市中级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全面整合审判资源,建立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审判工作模式。大量著作权二审案件全部纳入速裁团队审理,外观设计专利纠纷和部分实用新型专利纠纷一审案件纳入快审团队审理,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则由精审团队审理,不仅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满足了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需求。

在全面总结外观设计专利快审机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市中级法院探索外观设计专利快审示范判决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切实提升司法效能。通过确立快审案件示范判决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有效维权,合理预判诉讼走向,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精审案件,不断创新技术事实查明路径,通过积极探索先行判决和诉中禁令的方式,及时为侵权行为按下暂停键。

积极探索证据制度改革

破解当事人举证难题

面对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问题,市中级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证据制度改革,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明确不同诉讼程序中证据相互采信、司法鉴定效力和证明力等问题,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负担,切实破解当事人举证难题。在腾讯公司诉微时空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首次在涉互联网知识产权案件中明确界定证据妨碍排除的适用条件,有效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证据妨碍排除的司法适用提供“特区范本”。在小米科技公司诉深圳小米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作出书证提出命令裁定,责令被告提交进货交易凭证等证据,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情况下,推定原告就该证据所涉证明事项的主张成立,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利益。

在取证方式上,市中级法院积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同合作,合力探索取证新路径。在案件诉前先行调解阶段引入行政执法先行介入程序,发挥行政执法部门的资源优势,依法提取与知识产权维权执法有关的数据证据,形成快速稳定的数据证据提取、推送、鉴定等互联互通模式,合力解决知识产权案件举证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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