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印发了《深圳市2024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持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更加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进一步推动形成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3年8月,深圳发布《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系统规划了深圳市一段时期内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路径,指明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方向和要求,将较为抽象笼统的含义转化成具体、可操作、可评价的方案举措,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此次发布的工作方案,以《深圳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2023-2025年)》为纲,延续从“立执司守”四方面谋篇布局,持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法惠企等法治保障,制定重点任务增加至31项,是落实三年工作方案的根本要求和在具体领域的细化实施。此次工作方案具有以下亮点:
一是在贯彻三年工作方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总基调下,《工作方案》更加紧扣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侧重突出“更大程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更加注重以小切口找准监管、服务的发力点,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如提出围绕预付式消费、即时零售前置仓等应用场景开展跨部门、跨层级综合监管试点,完善协调监管机制;开发“执法监督码”系统,推行“扫码入企”制度,探索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员制度,提高执法规范性;开展全市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行动,持续在重点消费领域引导企业参与“放心消费承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拉动文旅消费市场等等。
二是着眼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动相关规则、标准和程序完善统一,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稳定”“公平”“可预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工作方案》提出要全面梳理优化涉营商环境制度规定,开展相关文件清理、立法项目编制和相关条例修改修订工作;另一方面,在执法司法重点领域持续推动相关规则和标准统一,如制定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执法指南,统一执法标准和程序;规范统一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意见机制,形成审理指导意见,统一尺度;全面提升速裁、快执案件的办理标准化水平等等,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类案不同罚”现象,更好保护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切实解决掣肘营商环境发展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为切入,在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严格公正高效司法方面重点发力,提升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工作方案》提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在执法司法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以更大力度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为此,《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涉企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聚焦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行为开展专项监督;部署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开展监督,对审慎冻结企业基本账户、解除保全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开展罚款实施专项执法监督;加强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推动全领域全流程繁简分流、小额诉讼应用尽用、类案集约专办,全面提升诉讼审判效率;推动执行难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等等。《工作方案》中属于执法司法领域的重点任务共23项,占比近75%。
四是坚持目标导向,对标国际一流,扬优势、固底板,认真对照上级要求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细化工作举措,做到抓重点、带全局。如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持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专利确权与侵权联合审理机制,加强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保护。聚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优化对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法律服务,将强化民营企业法治保障的相关要求在任务中予以体现。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强化金融司法协同,加强证券纠纷化解信息化建设,提高金融纠纷化解工作质效。聚焦当前涉外法治建设新要求,发挥深圳地区优势,推进域内外司法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引进更多高端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同时,坚持先行先示、引领示范,持续强化我市破产事务办理、企业合规建设、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亮点工作。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亦如此,需要分步骤、分阶段、分层次推进实施,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全方位、各领域、深层次优化。据悉,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解决商业纠纷”指标居全省第一;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深圳连续四年获全国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称号,显示深圳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正不断优化,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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