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除了财产纠纷,你还需要注意的是……
时间:2024-04-17  作者: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父母离婚

似乎是两个人的事

这常常有个小小的身影

被忽视……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怎样做?

和鹏法君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吧!

案情简介

郝美(化名)与甄俊(化名)于2022年6月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根据双方协议,女儿甄美美(化名)归郝美抚养,且甄俊需偿还郝美欠款30万元。因甄俊后来逾期还款,郝美诉请判令甄俊承担违约责任。甄俊则认为,郝美对女儿甄美美的监护义务未履行到位,主张上述款项应与自己代行监护权产生的费用冲抵。在庭审过程中,甄俊表示甄美美在二人离婚后,受到精神刺激,患上强迫症,生活与学习严重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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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本案虽是离婚后的财产纠纷,但未成年人甄美美的身心健康问题才是引发双方矛盾的根源。了解此情况后,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启动“司法引领+社会参与”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对甄美美的心理情况进行了及时介入疏导,并多次对郝美与甄俊开展家庭教育,引导二人更好地关爱孩子。在此基础上,法院判令甄俊偿还到期债务及相应违约金。该判决已生效。

通过对甄美美进行为期9个月的心理干预和跟踪帮扶后,法院了解到,甄美美的强迫症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生活和学习已回归正常。

鹏法君说法

家庭结构变化极易引发孩子心理问题。法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目的是帮助涉案未成年人缓解心理压力、改善心理状态,促进其健康成长。本案中,法院运用家庭教育指导,结合心理疏导、回访等手段,协助当事人解决孩子因父母离婚引发的心理问题,指导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同时,法院还引导父母及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采取科学和合理的教育方式,促进家庭和谐与孩子的全面发展。

鹏法君提醒,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切实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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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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