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倒闭退款难,预付式消费该立规矩了
时间:2020-06-25  作者: 来源:晶报

据南方+报道,优胜教育深圳莲花校区老师最近因欠薪问题大量离职,正常上课秩序难以维持,多名家长已要求机构进行处理,但机构方面尚未退款。目前家长已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疫情给教育培训行业造成巨大冲击,类似优胜教育的情况不在少数,还有些培训机构则干脆直接跑路了,一些家长预付的数千数万元学费不知道向谁讨要。

教育培训行业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多年来,这个领域一直被消费者密集投诉。由于使用周期长,信息不对称,经营者一旦出现关门、停业,以及商家易主甚至“跑路”等情况,预付费用难以追讨,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同时,绝大多数教育培训经营者的合同文本中,仅有对消费者的义务设定,而少有对经营者进行实质性的义务设定,诸如此类的情况都为卷款跑路等乱象埋下了伏笔。而在健身、美容等领域同样存在相应的情况。

预付式消费领域之所以乱象丛生,同相关法规不够健全紧密相联。

2017年,《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对包含预付式消费等多方面定下新规矩。比如办法规定,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告示等形式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经营者终止经营活动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经营者应当继续向持有预付凭证的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对消费者增设新的条件或者减损消费者的权利。

2019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众多单位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预付式消费市场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等7份文件,以期实现事前有准入,事中有监管。

征求意见稿提出,通过发布合同行为指引、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等方式,规范预付式消费合同行为,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同时提出,因停业、歇业或者经营场所迁移等原因未对预付式消费兑付、退卡等事项作出妥善安排,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且无法联络的,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受到惩戒。对卷款跑路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及其董事、监事、经理等管理人员,实施市场禁入,限制其在京继续开展经营活动……

要消弭预付式消费领域的乱象,就得立下规矩,而不能总是一出事就提醒消费者要小心别上当。其他城市的一些做法,值得深圳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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