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至13日,由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海南大学、浙江大学法理研究中心、2011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共同主办的“社会治理中的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学术研讨会在海口市举行。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浙江大学、吉林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张文显,中共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一级教授韩庆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陈凤超,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林,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讲席教授俞可平,海南大学党委书记武耀廷教授,海南大学副校长王崇敏教授,浙江财经大学副校长李占荣教授,原海南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董治良,《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主编、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邓大才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范忠信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钱弘道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院长王琦教授,浙江省委党校报刊部主任、《治理研究》主编严国萍教授,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刘红臻副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钊飞副教授、海南大学法学院张静焕教授等20余位专家学者出席了座谈会。与会专家学者以“社会治理”为聚焦,以“法治思维与法理思维”为维度,围绕相关议题分享了优秀的学术成果,开展了深入的思想交流,取得了广泛的理论共识。
武耀廷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张文显教授提出,“治理”一词成为我国政治生活和学术研究的热词,以“治理”为核心的政治命题和理论命题大量涌现,围绕政党治理、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网络治理、全球治理以及治理现代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发表了许多意义非凡的重要讲话,学术界出版了许多富有创新的论著和调研报告,治理研究取得一系列可喜的成果。但是,有关社会治理研究的成果精品不是很多,多数研究论题互相重复、观点互相雷同、研究方法单一,对社会治理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作用还不够坚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核心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重大决定;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而法治社会建设至今还没有规划,也没有纲要。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抓紧制定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确保中国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此次会议恰是致力于法治社会建设规划的学术支持和法理支撑,通过打破学科壁垒、加强学科对话,激发社会治理研究新的理论增长点和学术生命力。
会议围绕相关议题,分为五个单元。第一单元的主题是“社会治理基本理论”,由俞可平主持。韩庆祥以《动力、平衡与治理》为题,站在哲学的高度,讨论了社会基本矛盾中蕴涵的动力、平衡和治理三种机制对深化改革的要求,并由此提出了社会治理机制中法治德治自治三者相结合的理论依据。陈凤超以《“枫桥经验”的法理逻辑——以社会治理的海南经验和海南理论为基础》为题,总结了海南在落实“枫桥经验”方面积累的诸多成果,以及“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实现的理念、方式和路径,提出办理基层司法案件要坚持合目的性、合规则性和合理性的统一。李林以《法治/法理视角下中国社会治理的几个问题》为题,探讨了“社会”“政府”“治理”“他治、自治和共治”“政治、法治、德治、赛治”等基本概念,分析了大历史观背景下中国社会治理形态的演进,并提出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防止法治万能的倾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江必新以《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法理透视》为书面报告,提出了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三大创新,即强调以共治为独立环节的过程性、预设治理的分工和智能化、政府角色从“主导”向“负责”转变。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以《从事理转向法理的环境法思考》为书面报告,强调要从“事理分析”转向“法理分析”,实现环境法思维的转型升级。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社会治理多维透视”,由郁建兴主持。俞可平以《社会自治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为题,提出要通过转变观念、增强公民的社会自治能力、不断扩大社会自治的范围来推动社会自治水平。邓大才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组合效应研究》为题,提出自治、法治、德治的选择和组合,不仅要考虑经济发展,还要考虑区域的文化底色,以成本和绩效为依据进行选择安排。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社会治理地方经验”,由马长山主持。王崇敏以《中国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治理创新》为题,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的法治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提出要立法先行、制度先行。范忠信以《枫桥经验第三期发展之自治宗旨回归》为题,在分析“枫桥经验”新发展之自治探索的基础上,提出要从自治法、村规民约、社会组织、自治主导力量等方面,回归自治宗旨。余钊飞以《枫桥经验的历史逻辑与法理逻辑》为题,回顾了枫桥镇在基层治理历史发展中的难题与经验,提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必须立足法治思维,以“三治融合”推动中国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基层社会治理与法治”,由蒋安杰主编主持。郁建兴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为题,分析了自治德治法治三者的关系,提出自治是基础,法治是保障,德治是补充,只有三治融合才能实现基层社会有效治理。钱弘道以《智慧治理的基本特征和实证研究》为题,提出在社会治理中,要用智慧治理方式降低治理成本,培养法治思维,倒逼法治建设。张静焕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治思维与法理思维》为题,从思维层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与法理进行了阐述。
第五单元的主题是“社会治理延伸探索”,由严国萍主持。马长山以《共建共享型法治的中国逻辑及其实践展开》为题,对社会的共治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体系机制、实践路径进行了理论提炼和法理剖析。刘红臻以《网络空间治理的法理》为题,对网络空间治理当中的数据正义、数据安全、数据权利等具体法理进行了阐释。董治良认为,现代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所追求的终极目标,要将法治与德治、自治结合起来,实现社会的良法善治。
李林指出,本次会议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学术意义、政治意义和实践意义。会议呈现了从新中国到新时代的社会治理的法理思维,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的哲学思维,现代社会治理格局的法律逻辑,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观念,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三治融合”及其法理,中国社会自治德治法治的历史与现实,“枫桥经验”的历史逻辑、法理逻辑与实践逻辑,智慧治理的法治与法理问题,海南自由贸易港治理创新中的法治思维等核心关注。他认为,本次研讨会是一个政治站位高、学术水平好、思想交锋热烈的理论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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