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法治事件 传播法治文化 彰显法治力量
为回顾和盘点2016年具有典型时代意义的深圳法治事件,集中展示一年来我市法治建设取得的进步和成果,推动法治引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营造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良好社会环境,“深圳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深圳市法学会。
二、评选范围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发生的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社会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对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有重大促进作用,乃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标志性事件。
三、评选标准
1.影响深远。立法、执法、司法、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决定事项。如立法部门公布的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重大改革事项,司法体制机制重大创新,法治社会建设重大决策、重要事项、标志性事件等。
2.成效显著。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的重大事件或有关部门采取的专项行动、专项治理活动等。如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的专项治理行动等。
3.案例典型。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能够体现时代特点和法治进步的重大案事件。
4.其他具有影响力和辐射力,能够彰显法治力量、促进法治进步的案事件。
四、程序安排
(一)推荐提名(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3日)
1.组织推荐。由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政协,市、区政法各部门,各区委区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人民团体,各社会组织等,推荐相关重大法治事件。
2.公众推荐。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推荐重大法治事件。
请各推荐单位、个人于2017年1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xh@szszfw.gov.cn。联系人:古先生83055033,黎小姐 82661299。推荐材料包括事件标题、事件基本情况(1500字以内)和推荐理由(500字以内),并附联系人和有关视频、图片资料。
(二)初步评选(2017年1月16日至1月20日)
1.组建由法学法律专家组成的专家评选委员会;
2.由专家评选委员会初步筛查选出30个事件备选;
3.专家评选委员会听取备选事件说明,选取确定并公布20个候选事件;由新闻媒体、候选事件所在单位进行全面、深度宣传报道。
(三)网络投票(2017年2月4日至10日)
“深圳政法网”为此次网络投票的唯一网站,同时开设电脑(PC版)和手机版投票页面。深圳市法学会官方微信、 “深圳新闻网”、“CUTV深圳台”和“法治深圳网”三个网站设立专门链接通道。
(四)最终评定(2017年2月13日至17日)
最终结果的评定结合网络投票和评委会意见,按网络投票40%、评委会意见60%的比重最终推选出“十大法治事件”。
(五)结果公布(2017年2月下旬)
将最终评选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由广电集团策划播出深圳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结果公布仪式。
更多详情,请登陆深圳政法网(www.szszfw.gov.cn),法治深圳网(www.szfzw.org),深圳法学会微信公众号(law_shenzhen_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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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法学会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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