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印发《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吉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正式批准设立吉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据悉,这是全国首家正式发文批准设立的省级社区矫正委员会。
据了解,吉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省长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省司法厅厅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省委政法委等15个部门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吉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的设立,为吉林省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利于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认真做好《社区矫正法》实施前的相关衔接工作,保证《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有利于统筹推进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发展,解决社区矫正工作发展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立足预防和减少犯罪,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吉林省司法厅将筹备召开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健全完善省社区矫正委员会运行机制,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合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经费保障及执法衔接等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落实到位,全力开创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幸福美好吉林作出积极贡献。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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