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制定了《无纸化立案工作规定(试行)》,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无纸化立案工作规定(试行)》,自6月1日起,在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深圳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两个网上立案平台上提交的材料,只要符合形式要求和登记立案条件的,可以直接登记立案,当事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据悉,推行无纸化立案后,当事人有两种途径进行无纸化立案。一是可以自行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和“深圳移动微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和立案材料,法院后台人员进行审核。材料符合无纸化立案要求及登记立案条件,直接登记立案,当事人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不符合的,短信通知当事人补正,当事人有两次网上补正的机会。如材料形式经补正后仍达不到无纸化立案的要求,但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立案人员审核通过并短信通知当事人现场或邮寄提供纸质材料,法院在收到纸质材料后予以登记立案。如补正后,仍不符合登记立案条件,审核不通过。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先通过“深圳龙华法院”微信公众号的“预约立案”功能进行现场办理预约,然后根据预约的时间携带立案材料到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立案材料交由扫描人员扫描,当事人再通过网上平台上传立案材料,材料符合形式要求后,予以登记立案。
当事人提交网上立案申请后,立案庭会及时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登记立案,登记立案后会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当事人。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已经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了立案申请的,在后台人员审核前,不再接受现场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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