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开班
时间:2022-11-25  作者: 来源: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激励全体检察人员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宝安区检察院联合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在深圳大学法学院举办“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11月22日,为期四天的培训班正式开班。开班仪式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旭光主持,宝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黄晓山,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付卓以及全体学员参加了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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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仪式上,黄晓山主任对深圳大学法学院为此次培训班所做的充分准备致以衷心的感谢。深圳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自1983年设立以来,紧随特区,始终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为深圳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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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山主任表示,能够有幸在这样一个学术氛围浓厚、改革创新前沿的地方学习,近距离感受美丽校园风光以及深大学子蓬勃朝气,机会十分难得。在动员讲话中,黄晓山主任对学员们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珍惜机会,确保学有所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人才是第一资源,对于我们检察事业发展也同样如此,希望大家珍惜这次培训机会,集中精力、认真学习,确保学有所得。

二是要端正学风,确保学有所思。培训学习时间虽然不长,但形式很丰富,希望大家能够沉下心来,细致钻研,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在全面准确、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是要加强交流,做到学以致用。“三人行,必有我师”。希望学员们利用好此次培训的平台,加强宝安区检察院和深汕特别合作区检察院以及与深大法学院的交流,通过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切实将理论知识与检察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奋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要严守纪律,展现良好检察形象。在培训期间要摆正位置,当好学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培训作息时间安排,虚心接受学校和班委的管理,听从指挥,统一行动。培训期间严守疫情防控等各项纪律要求,展现深圳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

学以求思,悟以求进。开班仪式后,学员们纷纷表示,将深学笃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争做堪当检察重任的新时代检察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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