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关于逾期无人处理车辆的公告
时间:2020-05-23  作者: 来源:深圳商报

2020年2月15日前,我局各大队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一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非机动车等,当事人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违法行为人、所有人或驾驶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来认领,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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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电话:83730119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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