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男,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二级法官,2011年2月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曹林同志多次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2006年、2008年连续两次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系统"十佳法官",200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被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模范法官”并记一等功,2010年5月获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12月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曹林同志把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满腔热情和对法律的不懈探求融入平凡的工作中,以良好的职业素养、高尚的人格魅力和精湛的业务水平,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成为新时期特区法官的杰出代表。在平凡的岗位上,曹林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连续6年被深圳市罗湖区直属机关工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02年至今,承办案件4000余宗,执行结案率平均95%以上,执行到位金额进8亿元,多次评为罗湖区人民法院“办案能手”,深受领导和同事的好评。曹林不仅是执行工作的一面旗帜,也是廉洁自律的楷模,10年来,罗湖区人民法院纪检部门从未收到关于曹林同志违法违纪的投诉。由于工作成绩显著突出,2011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彭建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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