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平,中共党员,现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该同志担任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期间,以强烈的大局意识、专业的法律素质和勇于创新的观念积极推动反读侵权工作开展,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读职侵权部门“侦查组织指挥业务标兵”。主要事迹如下:
一是大局意识强,鄂平同志能紧密围绕深圳市委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带领渎检队伍将查办案件的重点,放到党委机关、群众反映强烈和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上,近几年通过查处一批渎职侵权犯罪,积极地为保经济、保发展、保民生服务。
二是法律素质高。鄂平同志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作为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委会委员,法律水平得到了一致公认。在检察系统工作30余年,先后做过刑检、反贪、民行、渎检等工作,工作经验非常丰富。在办案中,该同志常深入一线,和办案同志一起研究办案思路、讨论案情、坐镇指挥。其良好的法律素质和亲自参与的工作作风,有效地保证了近几年来反渎局一批疑难案件、大案要案的顺利侦破和成功办理。
三是创新观念足。鄂平同志根据渎检的工作特点,积极为渎检工作探索新路子。近几年来反渎局采取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如通过绩效考核加强对区院渎检科的指导力度、集中全市渎检办案力量由市人民检察院反渎局统一调配、创建“网上初查”制度促进侦查能力提高、通过外联内合积极为渎检案件的“三难一大”开辟新路子、邀请相关 单位的专家来授课以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等等,这些措施有效的促进了渎检部门侦查能力的提高,保证了近几年来深圳市渎检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
2010年荣获“百优示范处室带头人”优秀称号、2011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反读职侵权部门侦查组织指挥业务标兵”荣誉称号。
(刘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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