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重大事件
时间:2008-02-29  作者: 来源:深圳政法网

27日 深圳市南山区发生严重火灾导致15人死亡,3人受伤。2月29日,深圳市综治办下发《关于上报2·27火灾事故情况的通知》(深综治办[2008]16号),要求南山区综治委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力量查明并及时上报“2·27”严重火灾原因,查找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要闻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粤公网安备44030002006438号 粤ICP备15012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