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6日至12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约7个月的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行动以来,深圳市公安局紧密围绕公安部提出的“一降、二升、三提高”的工作目标,按照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深圳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警种联动,协同作案,全力缉捕在逃的各类犯罪嫌疑人,取得了突出战绩。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深圳市“清网行动”简报上批示:“实事求是讲,深圳在“清网行动”在全国36个大城市中,任务最重,难度最大。但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局长李铭等全体同志迎难而上、奋力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果,实属不易,要予以通令嘉奖!广东省公安厅专门发来《关于深圳市公安机关取得“清网行动”重大战果的嘉奖令》。行动期间,全市有4344名网上在逃人员到案,到案人员绝对数在全省21个市排名第一、在全国 36个大城市排名第三,行动前在逃人员下降率达到77.25%;其中深圳户籍逃犯撤网260人,下降率79.75%;故意杀人案逃犯到案40人,下降率 29.41%。行动期间,还抓获了2637名外地在逃人员,抓获公安部A级通缉令逃犯2名,B级通缉令逃犯4名、部督捕逃犯3名。年内,深圳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记“清网行动”集体一等功。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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