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明 为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推进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工作,减少和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结合春季攻势行动具体要求,市交警局27日在全市展开“BD-77”暨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严查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
据悉,此次行动为交警第77次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深圳交警在全市设置了48个整治组,全体交警全力以赴,在涉摩涉电重点区域设点,集中整治骑电动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昨日上午,记者也来到了市交警局龙华大队在龙华区观澜世纪广场设置的查处点,发现还是有部分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市民没有佩戴头盔。
上午11时30分左右,一名骑行电动车的男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交警将其拦停后对其进行了现场安全教育并让其签订《交通安全保证承诺书》。“我们一般在现场查处到有不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会使用手持警用PDA相关人员信息,并组织不戴头盔的驾驶人在教育区内观看电动车专题教育警示片或直接进行口头教育后采集开具‘承诺书’,组织他们抄录并签名。”市交警局龙华大队观澜中队民警曾兴忠介绍,交警还开发了星级用户交通安全培训微课堂,组织未戴头盔驾驶人在教育区观看并答题,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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