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检察官在学校…
时间:2023-06-12  作者: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预防和打击校园欺凌现象,6月8日下午,罗湖区委政法委、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牵手深圳市罗湖实验学校的同学们共同开展“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平安校园行”法治教育活动。
这次,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为大家带来“校园欺凌零容忍”为主题的法治宣讲课,让同学们进一步了解校园欺凌,并学会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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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宣讲课上,检察官娓娓道来,详细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有哪些,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遇到校园欺凌该怎么办等相关内容。同时检察官还结合实际案例视频以案释法,通过分析案例中欺凌事件的行为,阐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让同学们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和触犯法律底线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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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检察官还与同学们进行了热忱的互动交流,在释疑解惑中消除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使同学们切实感觉到违法犯罪与校园欺凌等行为的关联与界限,引导同学们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倡导同学们不做霸道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更不能做冷漠的旁观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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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过程中同学们全神贯注地学习,积极踊跃地发言,在互动中巩固所学的知识,将“幻灯片中的法律知识”转换成“行为意识中的法律知识”。同时,检察官还为同学们准备了精美的礼品,分发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册,便于同学们课后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为这次法治宣讲课画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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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治宣讲,同学们纷纷表示,进一步增强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到校园安全建设中来。
下一步,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检校合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拓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促进学生知法守法用法,让法治种子在心中种下,让法治意识生根发芽。维护和谐校园的稳定和安全,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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