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船烧了,我们几家都遭殃,本来以为要好久才能拿到这笔赔偿金,多亏了你们的协调和指导,让我们的生计能继续维持!”收到裁定书的那一刻,渔民们如释重负,向在场的法官连连道谢。
近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鲘门人民法庭(下称“鲘门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通过提前介入纠纷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因渔船自燃引发的连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枫桥经验”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渔船自燃引连锁纠纷
多方调解初达意向
2025年4月,鲘门街道一艘渔船因线路短路引发自燃,熊熊火势迅速蔓延,致使周边多艘船只遭受“池鱼之殃”。 事故发生后,受损船主们情绪激动,集体找到肇事船主李某要求赔偿。 “我买这条船也花了很多钱,一下子要赔这么多钱,我实在拿不出来。”李某虽赔偿态度积极,但苦于自身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承担全部赔偿。 “我们都是靠出海捕鱼养家糊口的,现在船修不好,生计都成了问题。”受损的渔民们分毫不让,坚持要求李某全额赔偿。 涉事各方就赔偿问题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各方胶着的情况,在渔政部门出具事故认定报告后迎来了转机。针对此纠纷,当地渔政部门、鲘门法庭和司法所等多家单位联合召开多次调解会,为各方渔民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调解人员采取“面对面”与“背对背”相结合的方式,一方面向李某释明事故责任划分的法律依据,引导其认识自身过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对受损船主进行情绪疏导,劝说他们在赔偿金额上适当让步。经过连续多天的耐心调解,各方终于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共识。 尽管各方在赔偿金额上逐步趋同,对协议效力的疑虑却依然存在。“赔偿金额谈拢了,但对方万一反悔怎么办?”“协议能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会上,当事人道出心中隐忧。 鲘门法庭的法官敏锐地捕捉到群众对司法保障的迫切需求,适时亮出“法律盾牌”:“司法所组织大家签订正式调解协议后,你们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我们会出具裁定书为调解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大伙儿放宽心!” “那我们就放心了!”在得到明确答复后,各方渔民握手言和,坐下来耐心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为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庭“靠前指导”
打通司法确认“最后一公里”
初步调解成功后,鲘门法庭并未止步,而是主动靠前指导,派出法官前往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司法确认材料指导,将司法服务端口前移。

“材料我们帮您一起准备,咱们一步步来,很快就能办好!”法官耐心讲解文书规范,逐一解答当事人疑问,将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乡音俚语。在鲘门法庭的协助下,当事人迅速备齐材料并提交至深汕法院。
深汕法院收案后立即派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认为该调解协议程序合法、内容真实,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第一时间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为调解协议赋予法律效力。
“基层治理+效率赋能”
打造基层解纷新范式
“嘴上协议变成了‘铁板一块’,这裁定书就是我们的‘定心丸’!”当事人手握裁定书,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鲘门法庭将司法服务前置,通过“指导补材—当场立案—速裁确认”的高效流程,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宝贵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更将矛盾化解于未发、消弭于萌芽。 “法庭要主动出击、靠前服务,让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鲘门法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汕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部门联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绘就了一幅“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和谐画卷。未来,深汕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为辖区和谐稳定注入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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