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 | 司法救助,为“她”送去一缕阳光
时间:2024-05-14  作者: 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感谢检察机关对我家庭的关心和帮助,为我们送来司法救助金,这对我们来说是雪中送炭,是法律的温暖。”近日,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将一面写有“司法救助解民忧,检察情怀暖民心”的锦旗送到南山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窗口,连声感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是一名清洁工,系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其遭受犯罪侵害致伤,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无力负担治疗费用,受伤后丈夫停工照顾两个多月,整个家庭收入减少,案发后没有得到加害人的赔偿。

在办理王某某司法救助案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还发现,王某某的婆婆任某某腿部有残疾,无劳动能力,主要是由儿子、儿媳进行赡养。案件的发生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联合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在查明王某某和任某某属于因案致困的基本情况后,承办检察官协助申请人王某某、任某某准备了申请材料。经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南山区检察院决定给予申请人王某某及其婆婆司法救助金人民币18409.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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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亲切交谈中,南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丽华向王某某介绍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窗口的作用,并叮嘱王某某:“如果以后还有什么困难,可以通过这个窗口递交材料,我们一定会依法依规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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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不断延伸检察职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暖的重要途径,切实发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用窗口优先接待、优先移送、优先办理的“绿色通道”职能,筑牢民生权益保护的坚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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