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护企|光明检察:针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4-05-14  作者: 来源: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为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求,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加强自身合规建设。5月9日,光明区检察院首次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光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艳妮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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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某涉案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因公司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员工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城市更新建设产生了不利影响。此案件暴露出该公司在预防违法犯罪方面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存在违法犯罪隐患,需要及时消除。经光明区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刑事案件检察官办案团队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检察建议正式发出前可以征求被建议单位的意见。听证会上,涉案企业负责人及法律顾问认真听取光明区检察院初步提出的建议,并发表了相应的意见。

本案是涉及民营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对此光明区检察院依托深圳市光明区第三方管委会平台,邀请光明区第三方管委会成员单位参与本次听证会,对涉案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提出了专业意见。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二级调研员王明强表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确有必要,且需要持续跟踪问效。

光明区检察院听证员、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四级调研员郑文武表示,依法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同时,要注意企业内部惩戒措施是否与法律惩戒重复。

光明区检察院听证员、广东省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健红表示,企业可以通过量化监督检查的措施落实生产经营制度。

三位听证员从各自的专业角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接下来,光明区检察院将依据已经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充分结合听证评议意见,依法制发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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