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光明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集中揭牌成立
时间:2023-11-08  作者: 来源:法治光明

11月8日,光明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集中揭牌仪式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举行,该组织的成立标志着光明区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步入新台阶,光明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华伟,区一级调研员曾庆华出席,区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及区人民调解协会相关负责人参加仪式。

当前,光明区作为最年轻的行政区,正在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科学城和深圳北部中心,处于极速城市化和快速现代化的征程中。与此同时,“光明速度”也带来挑战,土整、商品房、保障房、建筑业、优质均衡教育学位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以及“警情”“访情”“诉情”减存控增防变的压力倍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调解工作模式,光明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应运而生。此次集中揭牌涵盖了住房纠纷、物业纠纷、劳动争议、基础教育等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和3个律师调解工作室,这既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光明大调解格局、争创非诉矛盾纠纷化解示范区的具体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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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同志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调解工作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制度优势,是促进新征程社会长期稳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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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伟同志在讲话中谈到,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发挥好调解的基础性作用,为中国式现代化光明之路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并提出三方面希望:一是各街道各部门锚定争创非诉矛盾纠纷化解示范区的战略定位,加强党对调解工作的领导,坚定扛起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关心关爱广大调解员队伍,切实强化预防在先、调解优先、依法调解、实质调解的理念和举措。二是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努力构建条块结合、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大调解格局。三是各调解组织、调解员深入参与本行业本辖区矛盾纠纷大数据治理,增强系统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风险预警研判和实质化解专业水准,种好调解“责任田”,打好矛盾纠纷源头防治“主动仗”,为深化群众诉求服务“光明模式”,解决好光明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仪式上,光明区司法局与深圳市律师协会还签署了合作备忘录,进一步推动大调解体系的建设,加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为提升光明区基层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持。

据悉,光明区创新构建大调解格局,印发《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格局的若干措施》,优化整合区群众诉求服务平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区法院诉讼服务平台功能作用,推动教育、物业服务、建设工程、住房、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重点领域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对矛盾纠纷的吸附、引流和调处;发展一批具有纠纷调解经验、了解社情民意、擅长做群众工作的网格员成为兼职人民调解员,持续配优配强人民调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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