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养狗爱狗人士来说
“汪星人”不仅是一份陪伴
更是可靠的“家人”和“朋友”
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不少乐趣
但因养狗引发的
噪音扰民、排泄物污染环境、
犬只伤人等纠纷逐年增多
近日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调解员张星茂
就处置了一起因犬只伤人引发的
损害赔偿纠纷案例
案例背景
事发当日,在坑梓街道一住宅区某便利店旁,王女士称其牵着自己的一条泰迪宠物狗,突然有一条其他品种的宠物狗从旁边跑出来,把她的大腿等部位咬伤。王女士称其经常路过此处,得知该狗的主人系刘先生,后找到了刘先生。
刘先生第一时间陪同王女士到医院治疗,垫付了医药费,并表示自己的做法是出于人道主义。因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是自己的狗咬伤了王女士,所以刘先生不愿再支付任何费用,双方因为此事引发纠纷。
双方经过私下协商
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便向辖区人民调解室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
调解员张星茂积极开展了调查走访
发现当时没有目击者
但事发地点不远处
有一个公安监控探头
在请求民警协助调取监控录像后
发现确实是刘先生的犬只
扑向并咬伤了王女士
调解过程
调解现场
调解员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帮助双方当事人
分析犬只伤人产生的后果
侵权方所需承担的责任
及赔偿的法律依据
采取“三步走”的调解步骤
1、通过医院的诊断报告,了解并告知王女士的伤势并无大碍,对王女士进行情绪和心理上的安抚。
2、询问王女士的真实诉求。王女士告诉调解员,自己也并非无理取闹之人,对方仅仅赔付治疗费肯定是不可取的,还得赔付误工费及交通费等损失,至于数额,双方可以协商。
3、调解员询问刘先生对此事的看法。刘先生表示,自己失业在家,没有收入来源,一家的收入仅凭自己的配偶打零工维持,如果对方的主张合理且在自己承受的能力范围内,便同意对方的主张。
调解成效
至此,案情清晰明了,证据确实充分。双方对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知悉,调解员告诉双方,大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互谅互让,平衡双方利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双方有利无害,双方当事人都表示同意。
经过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刘先生一次性赔偿王女士误工费及交通费共1500元,双方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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