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张仕东副检察长带队参加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
时间:2021-09-10  作者: 来源:坪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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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上午,我院张仕东副检察长带领第四检察部相关人员前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参加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会议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张楠主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陈建辉,坪山、坑梓街道退役军人工作分管领导,各街道及坪山、坑梓烈士纪念设施所在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三级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工作方案,强调了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重点。坪山街道和坑梓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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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仕东副检察长针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管理。自2019年区检察院办理烈士纪念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以来,各责任单位积极作为,保护工作成效明显,烈士纪念设施主体及周边环境均得到明显提升,但从最近走访调查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些影响烈士纪念设施周边环境清洁、气氛庄严肃穆的现象,需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管理;

二是依法依规开展保护工作,对坪山区内零散的烈士纪念设施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明确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

三是与时俱进加强统筹,推动将烈士纪念设施纳入城区整体规划,进一步优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格局;

四是加强宣传,结合9月30日国家烈士纪念日,加强英烈事迹、红色故事的挖掘和宣传,营造崇尚英雄、保护英烈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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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辉局长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二是区、街、社区三级形成工作合力,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是信息及时通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联系和信息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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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是具有深厚的革命历史传统的红色土地,在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先烈为寻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坪山烈士纪念碑和坑梓烈士纪念碑分别始建于1953年和1987年,其中,坪山烈士纪念碑在1987年被确立为宝安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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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8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我院将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对全区烈士纪念设施是否存在设施损坏、环境恶劣、管理缺失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对部分年代久远、环境较差的烈士墓实施整修,全面提升坪山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

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我院检察人员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同志积极作为,数次联合开展现场办公,并就联合城管局、各街道办查纠整治发生在烈士纪念碑周边的诸如赤膊休息、打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制定了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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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以此次专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传承弘扬英烈精神,推动在社会上形成尊重英雄、爱护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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