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某新能源公司因欠坪山某科技公司两千多万元债务,被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现金 750 万元。疫情发生后,湖南公司陷入财务困境,复工复产受阻,请求解冻账户资金。坪山法院梳理案情后,通过 " 云调解 " 组织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被冻账户得以解封,恢复正常生产经营。该案入选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批疫情防控期间民事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原告坪山某科技公司与被告湖南某新能源公司是商业合作伙伴。2019 年,原告向被告提供价值 1607 万余元的锂电子电池电解液,被告仅支付了 100 万元,拖欠货款本息共计 2300 万余元。坪山法院根据申请依法冻结被告账户现金 750 万余元。疫情发生后,被告陷入财务困境,请求解冻账户资金用以支付工人工资并复工复产。
承办法官阳云高度重视,立刻仔细梳理和研判案情,以期快速解决双方纠纷,化解矛盾,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有力的司法环境。该案中,原告是坪山区的上市企业,被告是湖南当地小有名气的充电桩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厂家,现有员工 1200 多人。双方具有长期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且原告是被告重要的原材料供应商。
基于此,承办法官认为,如果置被告财务危机于不顾,不仅被告再无重新运营机会,原告也将失去重要客户与合作伙伴,结果可能导致双方 " 两败俱伤 "。如果解封被冻账户 " 放水养鱼 ",给予被告适当的时间和机会,让其恢复生产、盘活资金,这对双方的利益都更有保障。承办法官就此情况与原告沟通,原告在了解情况后同意调解意见。
由于被告远在湖南,承办法官通过 " 深圳移动微法院 " 开展在线视频调解,从双方当事人有长期合作基础与各自利益出发,明之以理、释之以法,做了分层次多方位的调解工作,尤其对原告详细分析了解冻资金与不解冻资金的利与弊,充分阐明当前疫情困境,希望双方能够珍惜彼此合作的缘分,共克时艰。在承办法官的力促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协定被告自愿增加担保人,2 月底先支付 200 万元货款,剩余货款顺延至未来 8 个月内付清,双方继续合作。
达成调解协议当天,承办法官即制作解封裁定,并立即协调被告所在地的金融机构解除对被告账户的冻结。被告拿到这笔急救资金,很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2 月 28 日,被告按时付清第一笔货款。事后,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倾心调解表示感谢,对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为给予点赞。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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