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报酬权益,关系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高效审结首起检察院支持起诉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及时维护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吴某福系外来务工人员,被告伊某家具公司拖欠工资。3月11日,经石井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被告于4月30日前将拖欠的全部工资支付至原告指定账户,并于5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60450元,若未在5月30日前支付则需支付80600元经济补偿金。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后,被告未按期足额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原告向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坪山区人民检察院于6月10日作出支持起诉书,原告向坪山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为了保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坪山法院收案后开通绿色通道,及时告知检察院案件办理流程及进度。在经过多种送达方式均无法向被告有效送达的情况下,坪山法院以公告的方式向被告进行送达后,于9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判决被告伊某家具公司支付原告吴某福工资7743元及经济补偿金80600元,依法保障了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权益。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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