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人获刑! 南山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两起涉黑案件
时间:2020-06-02  作者:陆洋 来源:晶报

日前,南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现场开庭”的方式对两起涉黑案件进行公开宣判,45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容留卖淫罪、强奸罪、盗窃罪等,分别被判处9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处35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罚金,并没收作案工具。两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98万元。该案属陈永森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据悉,法院经审理查明,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陈永森通过笼络乡邻、招纳小弟、纠集同道等途径,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福永一带为非作恶,逐步建立起骨干成员固定、层级结构明确、人数众多、势力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记者了解到,该组织长期通过非法手段经营土地开发、废品收购、赌场等行业,实施了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等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额非法财富,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5月28日当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对被告人陈永森等74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判处陈永森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人民币7503万元。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1.45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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