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讯(记者 陆洋 通讯员 邬勇)近日,深圳南山一被执行人房产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非法占用、拒不搬出,南山法院组织干警依法强制清场交付,依法保护拍卖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房产的原所有权人费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法院判处罚金8万元并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1162.67万元。因费某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山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局立案强制执行。
记者了解到,在执行过程中,因费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南山法院依法通过网络拍卖了登记在被执行人费某名下的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某社区的一处房产,买受人以最高价人民币1510多万元竞得上述房产,南山法院也作出了拍卖成交裁定。8月29日,在确认另一被执行人魏某及其家人继续居住在该房产内拒不搬离后,执行法官决定实施强制清场交付。当天下午,南山法院法拍房清场交付小分队以及法警4人出发前往涉案房产进行强制清场,买受人也同时到达现场见证。
到达现场后,魏某表示其不是不愿意搬迁,只是还有一些个人事宜尚未安排妥当,希望法院和买受人给予一定宽限期。执行法官看到涉案房产内的物品大部分已经搬离,其家人也不在涉案房产内居住,考虑到魏某有主动搬离的意愿及其个人实际困难,执行法官主持双方协商调解,买受人最终同意再给予魏某18天的宽限期,限其在9月16日前搬离涉案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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