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龙华“检察蓝”为妇女儿童送来初春温暖
时间:2021-04-02  作者: 来源:?深圳特区报
       近日,龙华区检察院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由张娜副检察长率队分别对三位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对象及其亲属进行救助回访,了解司法救助金发放后的使用情况与生活困境改善情况,延续了司法救助温度,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案件一中被告人廖某某将智力贰级残疾的被害人小红强奸,被害人小红遭受犯罪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且本身系智力残疾贰级,为低保户,生活困难。案件二中单亲家庭的被害人小玲,由母亲独自抚养,依靠母亲的打工收入维持家庭生活。小玲受到犯罪侵害后,母亲失去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且小玲目前处于辍学状态,生活困难。案件三是无固定生活住址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与91岁高龄的被害人王大爷因坐在石凳上休息发生争执,张某将王大爷一拳打倒在地,并在周围群众劝说时又上前踹了王大爷一脚,造成被害人王大爷轻伤一级。王大爷遭受犯罪侵害,本身无力承担医疗救助费用,嫌疑人系已被宣告失踪的流浪人员,也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因案致贫,生活面临困难。

针对上述三起案件,记者了解到,龙华区检察院在受理审查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实现司法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对被害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进行初步研判,在认定可能符合救助条件的前提下,主动与三位被害人的亲属取得联系,指引其准备相关材料,向龙华区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龙华区检察院本着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在司法救助案件审查过程中,邀请了十名人大代表与网格员作为听证员,杨时敏检察长亲自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并主持公开听证会,指示做好后续救助跟踪工作。最终,主办检察官依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在综合各方听证意见的基础上,对三起案件作出司法救助决定。

经回访,对于案件一,张娜副检察长详细了解了小红一家目前面临的困难情况和在户籍地领取补助情况;周桃柳代表细心地提出各种帮扶措施。小红母亲也表示其女儿已渐渐淡忘受害经历。对于案件二张娜副检察长带队走访了小玲就读学校,其了解到,小玲已正式上学数日,正在慢慢融入学校生活。对于案件三,张娜副检察长细心询问被救助老人身体状况,并当场指导其补充相关材料,并代为转交承办检察官。

张娜副检察长表示,保护孩子要做到有心而无痕,润物细无声。让孩子走出阴影,面向未来。为他们的健康成长法治护航,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检察机关会持续跟进,坚持用专业、冷静、中立而又充满温暖的关切,让孩子内心真正坚强而充满力量。

据悉,龙华区检察院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大力探索司法救助社会化路径,对进行司法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救助对象,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就业指导等社会救助,主动发动社会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实施双重经济援助,尽职尽责为因案致贫的困难群众排忧解难。近期已对5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多元化救助,发放救助金29万。

下一步,龙华区检察院将积极构建检察机关牵头、多元主体参与、综合采取多种救助措施的“1+N”救助工作格局,把检察机关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合力的“大合唱”,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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