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由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批支持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起诉案件获法院判决支持,支持起诉胜诉率100%,及时帮助诉讼能力不足的农民工维护了合法权益。
今年8月,在辖区某超市就业的五位农民工因未拿到劳务报酬与超市发生纠纷,五位劳务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因该五位劳务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主体不适格,不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未予受理。
到11月,我院第五检察部了解到相关线索,经过审查,认为:该案属于劳务合同纠纷,五位劳务工为超市提供了劳务报酬,超市应当依法、及时向其支付劳务报酬。因此,五位农民工的诉求于法有据。考虑五位农民工诉讼能力不足,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为维护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我院决定支持五位农民工起诉,向区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2022年11月19日,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该系列案,我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当庭阐明支持起诉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近日,该系列案件已判决,法院支持五位农民工的诉讼请求。
我院通过支持起诉,帮助五位农民工依法、及时拿到了劳务报酬,既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又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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