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笋岗街道网格工作部联合笋岗消防中队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经现场核查,辖区内有许多房屋被改造成房中房出租并且现场巡查中发现以下安全隐患:灭火器配备不足,现有灭火器过期;消防通道杂物堆积,堵塞严重;配电箱防护盖板缺失,箱内电线杂乱;房屋管理安全责任牌信息缺失,未按规定上墙;房屋改造工程未按要求报备;此类房屋将在后期持续关注并督促整改。
针对以上隐患,笋岗消防中队已给责任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下一步笋岗网格将依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湖区“房中房”长效治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和《群租房整治内容和标准》,督促房屋实际管理责任人加强管理,持续跟进,落实责任,谨防安全事故发生。 截至7月5日,笋岗街道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23人次,检查出租屋1218家次,发现消防安全隐患136处,已整改隐患128处,责令限期整改8处,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已全部按照消防安全要求,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疏通消防安全通道,配足配齐各类消防设施,畅通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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