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
时间:2021-09-02  作者: 来源: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8月31日,罗湖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市、区扫黑除恶办有关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研究加快推动五大行业领域整治、带动十大行业领域整治扎实开展举措。院党组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及扫黑除恶办全体人员参会,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猛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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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了罗湖区扫黑除恶斗争五大行业领域整治推进会精神,通报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和行业领域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

坚持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百分百提前介入,确保所有进入检察环节的涉黑及重大涉恶犯罪案件均层报省院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指导组逐案审查把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

二是全面总结专项斗争经验做法,挖掘特色亮点,推动工作可持续发展。

要深刻总结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破解重点行业监管难点问题,确保行业领域乱象得到有效治理,争取健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长效机制。对今年新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务必做到至少“一案一建议”和应发尽发;对今年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同案犯也尽量做到“一案一建议”。

三是做好工作衔接,强化内外联动。

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五大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重点行业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加强监管,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坚决监督纠正,特别注意对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法的涉案人员,在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同时,应建议公安机关移送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会议最后,同步传达了罗湖区政法委全体会议精神,就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行部署,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正确方向;二是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和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深化司法领域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三是要科学界定执法司法责任,着力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责任链;四是要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督促推动全体检察干警依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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