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罗湖区检察院第三、第五检察部联合行动,凝聚四大检察力量,迅速就责任部门存在的监管不足问题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处理,向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日常有关监督执法情况,并联合公安机关在节假日深夜时分对辖区内多家酒吧进行实地排查走访和调查取证。
巡查中发现部分酒吧存在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消费酒类的现象;一些酒吧涉嫌存在雇佣未成年人到场喝“气氛酒”的情况;有酒吧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精饮料”的标识等。检查行动中,检察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未成年人予以教育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将人带走,就存在问题漏洞的酒吧场所给予现场口头纠正和批评教育。
针对上述问题,罗湖区检察院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加大对辖区内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在营业期间的检查力度和频次,特别加强在节假日、寒暑假对该类场所的巡查力度,提升检查工作的事前保密性和工作实效性,对查处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执法监督落到实处;加强娱乐场所的宣传警示,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和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识牌,明确标明举报电话及监管单位,积极引导各相关经营场所知法守法。
有关建议得到行政部门迅速响应、及时处置,明确表示将严格落实日常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辖区未成年人禁酒保护监管力度。
据悉,罗湖区检察院将以四大检察未检业务集中办理为抓手,继续保持常态化跟踪监督,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防火墙,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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