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深圳4月11日电 记者唐荣 通讯员陈昱儒 4月10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启了为期一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该行动由罗湖检察院与罗湖市场监管局联合成立检查小组,在辖区内随机抽取20所学校(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各5家,涵盖公办和民办)开展大检查,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媒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该区各市场监管所同时对辖区内的其他学校开展检查,确保全区224所学校检查100%覆盖。
10日上午,联合检查小组在罗湖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黄海波和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欧阳锋的带领下,依据检查标准,分别对罗湖外语学校高中部和文锦中学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并对学校食堂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陪餐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健康管理、食堂卫生设施设备配置情况、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加工制作食品过程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配餐及用餐信息公开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检查,同时对食材原料进行快速检测。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陪餐制度不完善、仓库墙壁反潮、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检查小组对学校提出限期整改,并将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据检查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检查,不仅加深了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局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还将有效督促学校重视食品安全,主动承担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下一步,罗湖检察院将持续联合罗湖市场监管局,开展好该专项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沟通,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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